为进一步提升池州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避免公共资源浪费,我局组织编制了《池州市中心城区暨东部产业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规定(暂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一、规划背景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塑造特色生活圈,构建“15分钟、5-10分钟”生活圈,配置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提升池州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特编制《池州市中心城区暨东部产业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主要聚焦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同时兼顾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和有关建设项目。
本次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目标与策略
(一)发展目标
规划与池州市建设国际生态休闲城市、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相契合,至2025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在补齐短板,构建体系完善、分布均衡、利用高效、供给多元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至2035年,超前谋划、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入国内先进城市水平,东部产业新城公共服务设施整体水平等高对接主城区,整体达到先进“中等城市”水平。
(二)规划策略
1.标准化策略:量质并重,提升城区服务
通过研究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等,同时借鉴相关城市案例,并结合池州市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建设水平、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和配置标准。
2.集约化策略:加强整合,提高利用效率
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引导社区边界与规划管理单元边界一致,实现规划控制、城市管理高效衔接;以单元为基本单位,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各类设施均等化全覆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到单元图则,有效控制各类设施用地、布点。
3.均衡化策略:聚散相宜,推进设施覆盖
市级设施按照空间集聚、强化中心的思路,引导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集聚和整合,打造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社区级设施整合,形成社区服务中心,打造十五分钟便利生活圈。
4.多元化策略:政企合作,减轻财政压力
放宽准入,吸引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渠道,以市场化思维改善供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国家鼓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新运营模式,提高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效率。
四、主要规划内容
(一)本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指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文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体育、社会福利、公共安全、社区服务设施等7类领域。
(二)《规划》根据公共服务设施所承担的服务职能和服务范围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市级、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等4个层级。
(三)合理规划七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公共教育设施: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共有幼儿园99所,小学40所,初中22所,高中9所,中职、高校5所。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中心城区共有街道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44处。其中综合医院9处,专科医院8处、中医医院5处、护理院2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处。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工业邻里中心布局。
公共文化设施: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中心城区共有街道级以上公共文化设施36处:其中保留现状设施26处,新增设施10处。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工业邻里中心布局。
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的市级体育设施6项;区级体育设施布局2处,共6项;街道级体育设施17处,包括8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9处小型体育公园(活动广场)。
公共福利设施: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中心城区共有机构养老设施13处,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7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4处。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城区设置殡葬设施一处:池州市生态人文纪念园,其中含池州市殡仪馆、公益性骨灰楼堂。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中心城区共有:城市消防设施14处,城市应急防灾设施75处,城市安全预警设施处2处。
社区服务设施:规划至2035年,池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增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2座;规划新增社区服务站14座。
(四)《规划》落实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并与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具备未来落地实施条件。
四、主要规划图件(详见附件)
五、规划公示
(一)公示起始时间: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8日(共30天)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566-2819128
电子邮箱:1735941083@qq.com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