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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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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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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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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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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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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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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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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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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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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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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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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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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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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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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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开2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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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道以北、望港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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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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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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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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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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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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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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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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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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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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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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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425BA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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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9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9日,到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5年12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8时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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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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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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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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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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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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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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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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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道以北、望港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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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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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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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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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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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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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123351
联 系 人:蒋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平天湖支行
帐 号:12060601040002562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