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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508-0000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日期: 2025-08-05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5 14:54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守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胸怀国之大者,严格保护耕地, 强力推进耕作层永续利用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耕地概况

(一)全市耕地面积概况。我市国土面积 8399平方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北部圩区、中部丘陵、南部山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市耕地面积为184.38万亩,其中水田137.86万亩、占比74.77%,水浇地13.08万亩、占比7.10%,旱地33.44万亩、占比18.14%。

(二)全市耕作层厚度概况。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耕地结构划分,由耕作层【厚10-25公分】、犁底层【厚约 5-7厘米】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调研各地耕作层情况来看,我市丘陵山区耕作层普遍在15-25公分左右,部分山区耕作层只有10公分左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试点先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取得初步成效

青阳县积极探索耕地保护创新举措,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调剂”原则,自2023年起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通知》,明确耕地耕作层从剥离、储存、再利用到验收的全流程方案,确保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有序实施。青阳县首选宝镁童埠园区拟建地块、池黄高铁九华山站站前广场地块共约353亩已批建设用地作为剥离区,对14.8万立方米的水田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储存再利用。首年使用耕作层土壤7.18万立方米用于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359亩,首年水稻产量已达500公斤/亩,达到丰产田80%的产量。青阳县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二)管控从严,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纳入项目用地预审重点内容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23〕2号)要求,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的,要在用地申请文件中说明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编制情况和实施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2025年8月,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次用地)审查要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将耕作层土壤剥离要求纳入用地报批审查要点,从严把关,从源头上推进建设占用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监督管理。一是针对项目用地涉及耕地的,严格审查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编制情况和实施工作安排,对未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分类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情况的监管,对城镇村批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应在土地供应前组织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对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在用地动工建设前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三是强化过程监管,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对剥离范围、存储点变化进行实时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取土、违规存储等行为。

(二)强化宣传培训。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新媒体、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政策,强化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群众对耕作层土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0566-2819130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