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池州市实景三维中国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皖自然资测〔2023〕1号)要求,开展池州市本级约77平方公里区域的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工作,为池州数字化转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部门信点化提供统一的空间基底,带动推进实景三维的“泛在”应用,为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高效技术支撑,完成如下内容:(1)城市级实景三维数据生产;(2)城市级实景三维数据汇交;(3)实景三维数据整合入库;(4)充分利用池州市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和资源,按照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要求,实现池州市实景三维数据的统筹管理及应用,助力提升池州市实景三维成果的空间表达及应用服务能力。(5)项目需要配各相关硬件设备。含2台运行电脑、5块移动存储硬盘(每块不低于8T)。(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本项目承担单位需设立质量管理控制机构,明确质量目标落实质量方针,将过程检查与成果质检相结合,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和项目设计要求。(2)本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本次项目结束后提供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保留3人以上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在线接收解管用户疑间。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在线无法解决时,立即派人2小时内赶赴现场提供服务。对成果使用及对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间题,需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
(3)本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技术培训服务,保证采购人在相关业务中顺利使用各项成果。(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为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需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对作业环境、实施人员、档袋管理的规范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国家、采购人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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