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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408-00024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0
废止日期: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0 09:46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包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村风貌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庄风貌是基于当地自然风貌和村民长期生产生活而逐渐形成的,通过自然景现、人造景观以及非物质文化景观体现出来的;是衡量当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景观和传统历史文化的载体。风貌景观的形成反映了一个地区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文化等的发展状况,凝聚着丰厚的地域人文精神,是地域记忆的集中体现,具有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乡村风貌建设管理,有利于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市在加强乡村风貌建设管理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将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一定时期内为保障城镇发展,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市县级规划中,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统筹划定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六类一级规划分区。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明确了村庄规划必须严格保护的自然山水景观、历史人文景观空间,从自然山水格局上夯实了村庄风貌特征赖以存在的基础。

二是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市、县、乡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分别结合资源禀赋条件,突出并强化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和活化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规划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将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规划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五种类型,自然村分为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等类型,分类分策推进乡村发展。通过规划逐级传导,明确村庄发展布局原则性要求。目前一市三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均已获批,44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均已形成初稿。

三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在落实“三区三线”及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方需要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立足村庄所处自然环境,进一步挖掘凝练村庄自然、历史文化要素及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庄规划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从村庄全域视角,围绕田、水、路、林、村、文,从道路铺装、公共空间、景观绿化、重要节点、环境设施、农村住房等方面进行风貌引导,提出村庄景观风貌、乡村设计的内容和控制要求。我市604个行政村,有村庄规划编制需求的550个,目前已启动编制534个,其中已审批212个。

二、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目标,始终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主色调”将绿色发展贯穿于和美乡村建设始终在建设风貌上,立足皖南山区的生态特色优势,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花园、小竹园、小茶园、小果园”等“五小园”着力体现农村风貌、田园风光;在建设方式上,坚持“原貌整治、随形就势”,不搞大拆大建,多种绿慎砍树,少一点人工痕迹,多一点自然形态,努力体现乡“”农“味”,已累计建成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536个。现正按照“村庄美、产业特、市场主体强”的要求,开展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目前全市在建省级精品示范村26个。

三、加强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村保护

一是落实保护优先。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在设计、施工、运营中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承作为考虑的重要因素,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作为前期谋划论证、过程实施推进、事后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加快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步伐,转变保护理念,进行整体性、创新性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继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统筹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和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

落实常态化监测监督。逐年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评估和中国传统村落体检,2022年起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一年一张图”测绘对比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口头提醒、书面提示、会议通报等方式督促县区整改。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邀请专家前往东流镇、九华镇、老田吴村等存在开发性建设行为的名镇名村进行事前事中指导,将历史文化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相结合,促进当地发展。

四、积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健全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全市现有乡镇综合文化56个,村(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681个,农家书屋614个,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均已“零门槛”、无障碍免费对外开放。全市累计建成348个乡村大舞台,现有村史馆和家风馆 31个。

二是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年。积极组织实施“送戏进万村”“悦动池州”“乡村村晚”等文化惠民活动,全市年均开展乡村文艺演出1000余场,送电影700余场次,鼓励引导群众开展广场舞、“村晚”等文化活动。石台县七都镇七井村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4全国冬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名单。贵池区涓桥镇新桥村、东至县胜利镇姜东村、青阳县蓉城镇龙子口社区等10个村(社区)入选省级“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名单。

三是激发乡村文化创作活力。围绕乡村文化创作《神农教耕》《一盏马灯》等传统戏剧节目,复排《新放排号子》《打油号子》等传统民歌节目,支持创作青阳农民画《农耕》系列作品。举办全市广场舞大赛、百姓才艺大比拼等群众文化活动,指导举办青山庙会、山中年味、农耕文化节等乡土气息浓厚的文旅活动。

四是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非遗资源普查调查,强化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持利用池州傩戏、东至花灯舞等文化元素,研发“傩小仙”、六兽送福袜等文创产品。连续3年举办非遗展示展销活动。编制《池州傩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纲要》,积极创建省级池州傩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池州傩戏整体保护。墩上街道罗城村(贵池民歌)、墩上街道山湖村(池州傩戏)、东至县官港镇新溪村民委员会(东至花灯舞)、东至县木塔乡木塔村民委员会(平安草龙灯)入选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开展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批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

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一是对上积极争取资金。我市前四批中国传统村落获得48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获上级专项资金585万元(其中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140万元、元四村105万元、石台县大演乡泮巷村 140万元、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200万元)。石台县入选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2024年一期资金1456万元。青阳县获得2024年省级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项目1224万元,青阳县陵阳镇获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项目资金300万元。

二是加强地方财政配套。省市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中心村范围内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和美乡村建管并重,2022年8月,我市印发了《池州市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评奖补办法》,围绕中心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村容村貌保持、长效管护制度建立、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五个方面制定了详细评分标准,2022年-2023年我市共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已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进行了奖补。直到2025年,我市将每年开展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评工作,激发各地开展美丽乡村长效管护的积极性。

六、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

一是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施成效。为确保我市村庄规划成果实用、管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服务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池州市贵池区村庄规划审查报批机制》《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的工作提示》。多次赴各县区进行村庄规划调研,分析总结规划编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我市乡村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了《池州市农房风貌设计图集》。根据传统建筑风貌、地域建筑特色、历史性重要性和可视性原则划分三类控制区对农房风貌进行管控,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农房风貌设计水平

三是加大行业管理培训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多次组织各县区、乡镇分管领导及基层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邀000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进一步强化干部理论水平,提升业务能力。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其他村庄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做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紧密围绕农村“三大革命”、“五大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聚焦乡村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开发利用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等方面,大力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助力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