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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面积
(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估价报告备案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池开2024-7
牧之路以西、凤凰大道以北A地块
凤凰大道
51775
工业用地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0
1250
20
3403424BA0029
不动产单元号:341702019001GB80386W00000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7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到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4年9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8时至2024年9月29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编号
标准地指标
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排放标准
不低于300
不少于30
不高于0.5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2. 挂牌起始价1250万元(总价),加价幅度为20万元/次;
3.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123351
联 系 人:蒋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 户 行:中行池州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85725967961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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