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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407-0006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26
废止日期: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26 10:28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雪峰代表

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耕地非粮化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严守耕地红线,压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防止“非粮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一)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2022年2月、3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市委农办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大起底、大清理、大整改”的通知》,按照“统一调查口径、统一底图、统一上报”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定期会商、巡查督导、现场核验等制度,按照“一村一图一表”下发排查任务,对全市2020年、2021年流出耕地开展地毯式排查、清理、整治,逐图斑登记。共下发图斑5462个,排查面积3.44万亩,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面积2.39万亩,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整改销号图斑5256个、面积3.28万亩。

(二)扎实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流失耕地整改。按照部省关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市政府及时召开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提前布置整改任务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按照耕地流入图“一个不能少”、耕地流出图斑 “一个不能多”要求进行实地核查整改,经过市、县(区)、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努力,我市2021、2022、2023年度耕地面积分别为183.58万亩、183.83万亩、184.53万亩,分别比上年度增加0.32万亩、0.26万亩、0.68万亩耕地数量实现连续三年净增加

)加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治撂荒地力度。一是加强摸排,做到摸底入库。结合项目建设入库申报工作,优先将撂荒地列入摸排整治的重要内容,做到应统尽统,尽量入库。二是分类设计,源头治理。针对撂荒地形成的不同原因,组织勘察设计单位,采取分类设计的方式,配套相应工程措施,从源头解决耕地撂荒地问题。针对排灌沟渠不通畅的问题,加强排涝站和渠道等配套建设。针对撂荒地田地高差、涝灾频繁等问题,加强土地平整、畅通排涝方面建设。因道路通行不畅、经营成本高等原因,采取修建机耕路等措施加以解决问题,使偏远的撂荒地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共整治撂荒地0.39亩,现均已全部复耕复种,整治成效较好。

)开展撂荒地整治调查摸底和整治。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通知》(皖农农函〔2023816 号)要求,2023年 11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池州市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对“农事直通”撂荒耕地核实离线版 APP统一下发的 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全面摸清撂荒耕地底数,区分撂荒耕地类型,认真分析撂荒原因,按时完成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经调查摸底,实际处于耕种状态、未撂荒的1.88;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的0.57亩,正在分批分时段持续推进整改恢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市1号文件要求,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一是强化部门共同责任机制。按照《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规定,落实自然资源部门耕地“非农化”、农业农村部门耕地“非粮化”监管职责,理顺工作机制,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建立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动机制,明确耕地管护责任主体,实现项目实施有指导、种植有引导、管护有督导,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二是稳妥有序完成耕地恢复任务。督促各地紧盯时间节点,列出任务清单,找准工作靶向,持续推进耕地恢复工作,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照时节引导作物种植,完成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新机制。推行“人防+技防”,巡查关口前置,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责、乡镇主抓、村级落实”原则,健全县、乡、村群测群防体系,压紧压实乡镇、村的巡查责任。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常态化监测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构建耕地撂荒“早发现、早制止、早复耕”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是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将撂荒地整治纳入高标建设项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整治、同步验收。通过配套完善灌排水、机耕路等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改善耕作条件,解决高标项目区内的撂荒问题。是支持托管耕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收等服务模式。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高标准农田项目评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下乡调研等各种时机,宣传国家关于耕地保护、防止“非粮化”、整治撂荒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资源,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6-2819130

 

2024年7月2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