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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述。开展全年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2)立项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
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 号)。
(3)实施主体。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
(5)项目内容。调查规程(TD/T1001-2012)及通过买
方审核的要求提供技术设计书(包含人员配备、工作流程、
完成时间、管理方式、质量管理、资料归档)开展日常工作,
卖方免费更新提供池州市本级登记范围内 1:500 的地形图基
础地理数据;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及
通过买方审核的技术设计书,对不动产及自然资源调查成果
审查、入库、整理和归档;配合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编制和
管理不动产单元号,更新权籍数据库;配合登记中心开展其
他相关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39.7 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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