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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状供地项目产权原则上应整体持有。除法律法规、土地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或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规定或约定外,不得将点状供地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分割转让或抵押。
供地条件中对分割转让及抵押限制有约定的,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产权证书上予以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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