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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用方式
该事项应用区域评估成果方式为:免除单项评估。
本指南适用于在我市已完成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青阳经济开发区等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指导区域内相关建设项目应用评估结果。
二、应用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可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下载《关于池州市未压覆矿产资源区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或《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
对于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等5个开发区范围(《公告》中明确的坐标范围)建设单个项目(附《公告》和承诺书),不再进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
对于在青阳经济开发区范围(《复函》中明确的坐标范围)建设单个项目(附《复函》和承诺书),不再进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
附件: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成果使用承诺书
附件:
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成果使用承诺书
我项目xx(名称)位于xx(园区),用地面积及规模为xx,项目用地拐点坐标及位置为xx,经委托xx单位套合,项目位于《公告》或《复函》明确的xx园区范围内。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坐标数据属实,已知晓违反承诺后果,如有造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字/签章: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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