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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实主题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体推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通过读书班、党组中心组、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6个课题调研,梳理6个重点难点问题并全部销号、1个专项整治问题正在推进。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半年推进会、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印发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等,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严格执行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耕地保护等重要问题,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三是严格干部作风纪律。加大对“关键少数”、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力度,开展作风效能明查暗访4次,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1次,编发廉洁提醒短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今年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
(二)聚焦“国之大者”,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效应。联合成立市级巡回宣讲团,对全市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基层所业务骨干近千人开展巡回宣讲培训,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政策规定,普及通俗易懂的政策内容,不断提升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二是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流失耕地恢复。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共完成76360个图斑调查核实和成果上报,全市耕地净流入2638亩,实现连续两年耕地净增加;扎实推进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涉及流失耕地恢复工作。三是落实耕地“双平衡”。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立项3835.6亩,入库3553亩;东至县二期“旱改水”3000亩项目已完成项目施工和日常变更。组织各县(区)完成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并报省级备案。四是推进耕地保护问题整改。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处置量1.85万亩,较原划定面积多1.06万亩。推进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排查问题306个,已上报省厅销号203个(确认销号121个)。组织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排查问题587个,已完成整改218个。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2022年督察反馈问题全部销号,2023年督察反馈问题18个已整改销号11个。
(三)深化试点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印发实施细则、颗粒化落实方案,39项试点颗粒化任务已完成8项,12篇综合改革试点典型案例被省改革办采用;提请市政府印发《池州市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推动“工业上楼”。二是稳慎推进贵池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指导贵池区印发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公布执行,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出让入市。三是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贵池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已报省备案同意。目前试点建设用地整理等项目已立项,城市设计项目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安置区已完成土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四)强化要素保障,助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完成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序开展44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同推进给排水、消防、养老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九华河以东、天堂湖等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启动521个村庄规划编制,已审批195个。二是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组织编制4个市级、12个县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获批。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专班作用,全流程、全方位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项目库,实行“52+N”重大项目动态跟踪、周调度;强化“线上+线下+驻点跟踪”的联动工作模式,优化全链条审批流程,提质增效做好项目要素保障。依法高效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完成用地预审29个27911亩,批准97个批次(项目)15427亩,保障G236、石台抽水蓄能等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加强土地供应及节约集约利用。全市供应建设用地220宗10072亩,其中出让112宗5455亩,成交价款13.63亿元。处置2009-2022年批而未供6193亩、闲置土地7953亩、工业低效用地2653亩,处置率分别为26.26%、60.78%、100%。四是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上报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区块项目15个,收缴出让收益40.58亿元;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29宗,协助矿业权人办理融资53.96亿元;通过“资源引产业”,宝镁轻合金、中建材节能新材料、交控东流产业园等项目加快推进,已分别投资70多亿、50多亿、30多亿元。
(五)严抓资源保护,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完成3家矿山关闭。全市37家矿山列入2022年度“市级绿色矿山”名录(第一批);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提升试点,遴选8家矿山作为试点实施。持续推进矿产品绿色运输项目建设,3条公共矿产品运输廊道和1条铁路运输专用线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编制《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完成11家废弃矿山、8家关闭矿山年度修复任务,跟进式修复60家在建生产矿山、修复面积1229亩。按季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航飞巡查,发现问题59个,已完成整改35个;8个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销号;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6个并全部销号。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40条问题线索已全部销号,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赔偿金额232万元。三是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及卫片图斑核查,发现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47宗392.92亩(耕地76.93亩),罚款866余万元;查处矿产违法行为13宗,罚没473余万元。
(六)保障民生安全,不断夯实自然资源基础
一是紧抓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年度地灾防治方案,认真开展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建立“五位一体”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预警、重点区域巡查排查、领导班子分片包干等制度;联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严格建设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减少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年有效处置灾险情26起,提前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140户315人,未发生人员伤亡。完成14户避让搬迁及6处工程治理。二是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新建项目“一码管地”“一码关联”等19项制度,推出不动产登记领域“九免”举措;全面推行个人不动产“带押过户”,在全省率先探索企业工业厂房“带押过户”;建成市县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两库”全部统一并上线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印发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测绘服务等制度。三是积极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完成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后逾期未安置的项目4个328户433套44535㎡;联合住建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先安置后拆迁”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四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全市登簿汇交农村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707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登簿汇交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97668宗,汇交率44%;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为全省首批完成全域汇交的地市。五是扎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制定矿业权和地质勘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开展消防、矿业权管理、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等安全整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加强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编制《安徽省池州市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天地图基础测绘及联动更新、开通青阳县级节点;编制《池州市城区图》《池州市地图》,完成九华河以西36平方公里、主城区10平方公里地形图测绘以及测量标志点普查、修缮、维护;举办测绘工程技能大赛,提升测绘技术水平。
一年来,各项目标任务稳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获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通报表扬;青阳县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2022年度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排名全省第一;2022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两次被市政府书面通报表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是:在耕地保护方面,仍然存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强、未形成有效网格化管理体系、部门协同不力等问题;在矿政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矿业权出让不规范、生态修复标准不高等问题;在临时用地方面,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超期未复垦等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不到位、干部职工工作不规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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