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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310-00039 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名称: 【媒体解读】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18
废止日期:
【媒体解读】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18 11:3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通知》指出,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皖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