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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政治建设,着力强思想、转作风
创新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创新工作思路,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法,立足岗位实际,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学习,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动廉洁机关建设。
(二)聚焦耕地保护,着力守红线、护良田
严格对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及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控制数,带位置划定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建立数据库。修改完善县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实施,持续推进东至县3000亩旱改水项目。积极推动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布置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持续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大起底”专项核查整改。推进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对账销号,问题清零,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三)聚焦试点改革,着力提效能、增动能
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改革试点,根据省级要求完善颗粒化落实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确保高质量达标。积极推进“三类”土地处置;通过土地动态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和适时抽查,动态监测土地供后开发建设情况,强化土地供后监管。适时开展开发区监测统计工作。有序推进贵池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四)聚焦服务大局,着力强保障、稳增长
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有序指导各县、区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集聚提升型村庄规划编制。修编完善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专班作用,持续强化用地服务,扎实做好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查审批工作,全力推进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青阳军事用地、G236殷汇至查桥改建、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稳步推进土地供应,做好重大优质项目用地保障。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矿山动态监测。加快县区矿产品绿色运输项目落地,适时开展大宗矿业权出让工作,依法依规征缴矿业权出让收益。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结合省对市、市对县季度评议,以指标的具体要求深度排查,举一反三,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聚焦绿色发展,着力优生态、促转型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对标学习借鉴湖州先进经验,适时出台市本级矿业权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有效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矿山绿色转型发展,落实《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督促贵池区和青阳县持续推进6家矿山关闭任务。持续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推动市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常态化做好矿山生态修复航飞巡查整改,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的问题,列入“1+1+N”问题清单进行调度,督促相关县区落实整改责任,序时推进问题整改。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加强现场督导,强力推进11个废弃矿山及8个关闭矿山年度生态修复任务,按期按质完成治理验收。
(六)聚焦安全稳定,着力防风险、保民生
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精准把握隐患点变化和新增情况,对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落实“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谁兜底”的工作责任制,做好隐患点综合治理,加强隐患点防范。持续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贵池区、石台县和青阳县于10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任务及登记成果汇交,深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颁证入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真正做到“应办尽办”、“随时办”。适时启动贵池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2个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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