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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责任压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调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6次,建立党组书记首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宣讲、“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编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学习。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作、指导实践、推动融合。四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开展作风效能明查暗访3次,加大廉政提醒,从严纠治“四风”。
(二)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印发耕地保护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将责任层层向下传导。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联合市直相关部门成立市级巡回宣讲团,采取在高质量发展局长讲堂上专题授课和市县区巡回服务培训等形式,突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国之大者,讲清讲透具体政策管控要求;结合“6·25土地日”主题活动,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切实增强全社会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三是落实耕地保护“双平衡”。及时分解下达年度补充耕地目标任务4000亩,已完成立项3551亩,进入施工阶段2199亩;东至县二期“旱改水”3000亩项目已经完成工程量30%。完成县(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审批和省级备案。四是推进耕地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完成2022年度流出耕地问题整改,全市2022年度耕地净流入2589.9亩。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工作,排查问题图斑72个,面积304.5亩,其中新增问题6个,已部署按时序整改。开展2021年以来入库的206个补充耕地项目“大起底”专项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有序实施整改。五是强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142个整改销号;落实2022年度督察反馈2个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开展2023年度督察反馈问题举证和立行立改。六是部署开展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分层分类建立“1+1+N”问题清单,建立“责任、措施、时限、标准”清单,逐项推进问题清理整治。
(三)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细则,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预期成果。二是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调研。分析用地现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问题和原因,提出工作路径和有效举措。二是稳慎推进贵池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并联推进入市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贵池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4宗105亩。三是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贵池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庄规划、实施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权属调整方案均已编制完成并报批,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积极开展青阳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完成示范县落实方案编制,大中型矿山比例已达68%、废弃矿山治理完成率95%、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实施率、生产矿山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率已完成创建,其他按要求正在创建。五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编制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处置清单和年度任务,采取分割转让、协议收回再出让、腾笼换鸟、工业上楼等方式推进存量用地盘活。今年以来,已处置 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 2723 亩、闲置土地 1611 亩、工业低效用地 1828 亩。
(四)强化要素保障,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并报请省政府审批,各县规划已报市政府待批;有序推进全市550个村庄规划编制,已编制完成455个。二是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组织编制2个市级、10个县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获批。结合全市“项目年”行动,建立年度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项目库,形成重大项目涉自然资源领域审批许可甘特图,实行“52+N”动态模式调度用地进展。依法高效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完成用地预审14个,面积15274亩;批准41个批次(项目)面积4813.65亩,保障了S219等重点项目用地。持续推动土地供应,全市供应建设用地109宗3532亩,成交价款6.86亿元,其中住宅用地6宗321亩,成交价款4.09亿元;工业用地33宗2036亩,成交价款2.42亿元。市本级供应建设用地11宗1049亩,成交价款1.04亿元。其中住宅用地1宗26亩,成交价款5270万元;工业用地10宗1023亩,成交价款5116万元。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上报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区块项目15个,收缴矿业权出让收益34.08亿元;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13宗,协助矿业权人办理融资4.96亿元。三是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针对全市一季度评议弱项指标,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新建项目“一码关联”、“带押过户”等16项制度,打造“池捷登”品牌,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实施综合整治,推进矿业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成《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并获省厅批复;严控采矿权数量,按年度计划推进6家关闭矿山任务。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成2022年度52家市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验收。每月对市、县两级发证的54家在建生产矿山进行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推进矿产品绿色运输项目建设,3条公共矿产品运输廊道已开工建设,2条矿产品铁路运输专用线线型方案已确定,配套绿色运输支线工程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清理全覆盖,重点推进8家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开展59家生产矿山跟进式生态修复。常态化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巡查,每季度开展航飞,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推进整改。三是持续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8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1个已销号,4个已整改。针对2017年以来省级以上已销号的130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回头看”。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21个,已整改10个。联合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232万元。
(六)关注民生保障,守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
一是紧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开展汛前调查,核查隐患点318处,切坡建房1048户;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群测群防网络,分层级、广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充分用好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设备和智能预警平台短临预警,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分析研判和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时处置地质灾害灾险情10起,速报1起,转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群众25户56人,人员无伤亡。二是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我市涉及治理项目共4个,已完成项目3个、322户、386套、40889.05㎡,分别占总任务数的75%、98.17%、89.15%、91.81%。三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共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14.86万宗,登记发证率73.61%。东至县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已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成果汇交任务,正在推进颁证到户工作。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为全省首批完成全域汇交的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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