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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为基础,探索制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优化弹性出让年期,推行先租后让和存量工业用地转换转型。指导省级以上开发区结合实际,建立“标准地”指标体系,园区内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探索向生产性服务业和其他适用区域拓展“标准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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