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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308-00035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15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22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1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5:19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晨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编制农村土地‘一村一张图’的建议”(第153号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于2022年5月全面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历经多轮优化调整,于2022年9月底获自然资源部同意正式启用,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并作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底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分五级三类,强化规划逐级传导,由国家统筹发展战略安排,通过各层级规划逐步落实到实施性规划,其核心内涵是实现对全域、全要素的整体管控。为此,我市正在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一、构建“五级三类”规划体系,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为了整体谋划新时代我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工作计划,我市已确定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44个,村庄规划550个。目前,各级规划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各县国土空间规划已报市政府审查待批,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计划年内基本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因编制数量较多,计划到2024年全面完成应编尽编的村庄规划。

二、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全域全要素统筹,制定规划“一张图”,是引领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的需要

规划“一张图”是利用技术手段,将各级各类规划内容统一落实在自然资源规划监督实施系统中,便于查询、比对,保证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协调安排,可避免各类规划实施中空间利用发生冲突。各级各类规划在依法批准后,都将及时纳入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村庄规划是指导乡村地区规划建设的法定依据,只有让基层经济组织成员了解系统的规划指导与约束性要求,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监督村庄规划的实施,才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因此,在村庄规划编制、政策宣传过程中需要以系统思维,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发展要求,避免碎片化强调部分政策约束性强的保护要求,从而影响规划实施。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村庄规划需要结合区位条件、村域自然资源条件等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控制线、水源保护区范围线、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线、矿产资源控制线、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宅基地建设范围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对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必须严格约束的控制线,并明确用途管制要求。主要包括: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

(二)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村庄,在村庄规划中,必须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位置、面积。

(三)自然保护地控制线。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村庄,在村庄规划中必须明确划定落实自然保护地的位置、面积,并明确功能分区要求。

(四)水源保护区范围线。涉及水源地保护的村庄,在村庄规划中,必须划定落实城镇水源地保护范围线,并明确分区管控要求。

(五)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线。对于有地质和洪涝灾害等隐患的村庄,需要落实上位专项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风险控制线及洪涝安全风险控制线。

(六)矿产资源控制线。我市矿产资源丰富,各县区均有分布,且大都位于南部山区,需落实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在村域范围内落实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及矿产资源控制线。

(七)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因村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应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重点保障已审批及村庄未来发展需求所需的国土空间,包括农民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乡村基础设施、产业用地、留白用地及其他建设空间。

(八)宅基地建设范围线。在村庄建设用地边界范围内,结合宅基地选址条件、户均宅基地标准以及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等基础上,划定环境良好适宜居住的地块,予以保障村民新增建房用地需求。

(九)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村域内分布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留存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村庄,需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避免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遭到破坏,更好的保护、利用、传承好农村文化遗产。

    三、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是增强规划可实施性、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2019年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我市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全市村庄规划均在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委托具备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从以下四个层面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一)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乡镇(街)政府作为规划编制主体,须会同规划编制单位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充分征求并收集村委与村民意见及合理诉求,落实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二)规划成果形成后:须经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成果进行审议,形成村委会审议意见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

(三)规划成果通过审查后:在村内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0日,并在乡镇(街)人民政府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成果包括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和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四)规划批准后:乡镇(街)政府收到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告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等。

四、结合规划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是保障规划实施的前提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职责。目前,我市乡镇一级都设置了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村民进行耕地保护、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农民建房)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农村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建设发展,提供各类要素支撑。市县(区)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也会根据地方诉求,对农村地区日常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开展专题指导并适时通过走访、座谈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除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三区三线”管控外,我市也特别注重地质和洪涝灾害防治、农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宣传。通过充分发动和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吸收村民意见、回应村民诉求,让村民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策;村庄规划审批后及时并长期公布,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让村民及时了解所在行政村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现状及规划情况。

综上所述,村庄规划中已经将“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等国土空间管制的各项要求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公开公示,广泛宣传,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直接面对广大村民的作用,实现共同执行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既定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全市550个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任务;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广泛吸收村民意见和诉求,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公开公布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金钊    联系电话:0566-28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