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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6月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为抓手,创新宣传方式、畅通宣传渠道,持续广泛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大宣贯力度。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至少安排 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二是以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为契机,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新的变化和主要内容,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安全宣讲,突出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领导干部互动讲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依职责分别负责,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
(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江淮行”。2023年6月-12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多形式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宣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宣传安全生产突出工作成效;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宣传,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法,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提供宣传材料,办公室、事务中心、人事教育科依职责配合)
(三)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一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加挂专题浮漂,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广安全生产成效单位的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特点,深入基层,广泛开展野外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教育、应急救援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应急测绘、防汛防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专项、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强化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测绘信息科、地灾防治科、矿权科、办公室、事务中心依职责分别负责)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各项活动人力、物力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宣传合力。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网站、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各项活动,提升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意义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于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至市局矿权科。
“安全生产月”期间,请各地、各单位(科室)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典型做法、特色活动以及有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周储玖,联系电话:2819108;
邮 箱:1412823010@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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