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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建设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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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下达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新建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研发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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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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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市“三类”土地处置工作。6月21日印发《全市“三类”土地处置情况的通报》(池自然资规委办〔2023〕21号),对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任务下达和处置情况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6月底,处置2009-2022年批而未供2723亩,闲置土地1611亩。
截至6月底,出让工业用地33宗,面积2015亩,容积率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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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下达2023年度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任务通知》,督促各县(区)局、分局开展“三类地”处置工作。
有序推进工业用地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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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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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6月底前完成各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9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市控规修改完善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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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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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6月20日通过自然资源部“市级质检系统”审查,并通过自然资源厅意见审查;已于6月26日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议,评议后将于月底提交省政府会议审议。
2、各县政府均已提交“关于批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请示”,省厅将于7月5日组织县规划数据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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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完成《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工作,并督促各县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编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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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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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面完成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约420个,全市报批不少于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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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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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计划编制550个村庄规划,已编制459个村庄规划(其中190个已评审、15个已审批)。
2、贵池区组织评审乌沙镇联庄村、联村、李阳、新义、龙干、丰庄,涓桥镇新桥村 、七一村,马衙街道灵芝村,滨河社区10个村庄规划,牌楼镇神山村已经市政府审批;
3、东至县完成洋湖镇洋湖村、泥黄村、龙泉镇曹村村、松田村、大板村、何村村、黄荆港村、瀼塘村、三源村、下畈村评审工作;
4、石台县完成林茶村、库山村、红桃村、华桥村、石泉村、新中村、西柏村村庄规划专家评审;
5、青阳县完成杨田镇东南村、仙梅村、五梅村,木镇镇长胜村、南河村共5个村庄规划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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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县区加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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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完成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矿产品绿色运输、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整合矿权、压减矿山数量,基本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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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及市级矿规编制等工作:一季度,提请市政府成立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通过省厅审批;压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各地依规有序推进2023年矿山关闭,常态化推进和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果。二至四季度,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季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评审;二季度,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三季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达80%;四季度,完成9家省级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并验收,2家跨年度实施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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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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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
1.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已召开3次专题会议,审议17项议题。
2.省自然资源厅已正式批复《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3.贵池区和青阳县正在推进2023年度矿山关闭工作。
4.各县区已完成2022年市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验收。
5.贵池、青阳、东至公共矿产品运输廊道已开工,石台-东至和贵池2条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线型方案基本确定。
生态修复:3家矿山已完成;6家矿山正在实施;2家矿山(东至张溪正鹏采石场、青阳光明方解石矿)已编制完成修复方案待实施;1家正在完善转型利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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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
1.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专班确定的目标任务。
2.督促贵池区和青阳县推进矿山关闭工作。
3.近期将2022年市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验收结果提交专题会议审议,确定2022年度市级绿色矿山名单。
4.协同县区政府加快绿色运输项目落地。
生态修复:督促6家矿山按照治理方案序时推进;2家待实施的矿山,督促县区局尽快启动生态修复治理工程;1家转型利用矿山,督促东至县局完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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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三区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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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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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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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审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报批时,严格核对规划符合性。对符合占2.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依法上报审批。
3.东至县3000亩旱改水项目(二期)已完成30%的工程量。
4.完成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工作,数据库通过省厅质检。
5.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序时开展备选图斑现场核实和APP平台举证。
6.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大起底”专项核查整改工作
7.开展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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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要求,科学运用划定成果。
2.督促县区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实施;持续推进东至县3000亩旱改水项目。
3.持续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
4.持续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大起底”专项核查整改工作。
5.持续开展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工作。
6.开展耕地和耕地保护目标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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