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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302-0005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2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2 08:42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期,《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发布实施。现将《规划》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面落实《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制定意义

《规划》是加强和完善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规划》在统筹推进矿业绿色开发、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矿地融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进行《规划》编制。

(一)编制启动阶段

2020年5月,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编制单位。

(二)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阶段

2020年7月-11月,先后开展调研、资料收集,完成了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工作。2020年12月-2021年3月,完成规划图表编制。

(三)规划文本编制阶段

2021年4月-6月,完成《规划》草案编制。2021年7月-10月,《规划》经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审查后,于11月12日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2022年1月和8月,《规划》分别通过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审查、数据库统一审查。2022年11月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报批稿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审批。2022年12月22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以《关于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复函》(皖自然资矿保函〔2022〕167号)批复《规划》。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13个(成果附表6个加专题研究附表7个),以及规划附图5张、编制说明1份、专题研究报告1份(5个课题)、规划数据库1个。

(二)规划内容

1.矿产资源勘查、调查与评价

落实国家规划部署,在贵池区设置池州黄山岭—抛刀岭钼金矿国家规划矿区和青阳县设置青阳高家塝—南陵三里钨金矿国家规划矿区(池州段)。

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在东至县设置重点勘查区1个,勘查矿种为金矿、铅锌矿。

落实省级规划划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涉及到池州市范围内的有池州-宣城铜金矿重点调查评价区,以及池州市优质非金属矿专项调查评价工作。

规划期鼓励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实现钨、钼、金、铜、铅、锌、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新进展。池州是长江中下游成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期加强对池州地区深部的矿产勘查,积极探索第二找矿空间,力争实现新突破,圈定一批新的找矿靶区,提交一批新发现矿产地,为池州市后续矿产勘查和资源开发奠定扎实基础。

白云岩、石灰岩是池州市优势矿产,规划期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为池州市建成全国重要的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大型水泥原料生产基地提供资源保障。地热、矿泉水为清洁能源,规划期加强地热、矿泉水矿产的勘查力度,助力池州市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是统筹协调开发总量,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共划定1个钨钼矿、1个铜金矿和水泥用灰岩矿以及1个方解石矿、3个石灰岩/白云岩矿重点开采区、2个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明确到2025年,全市矿山开采总量预期2.5-3.0亿吨、矿山总数100家左右的目标。

二是明确6种主要调控矿种,到2025年钨矿年开采量300吨为约束性指标,方解石(年开采量750万吨)、水泥用灰岩(年开采量1.2亿吨)、熔剂用灰岩(年开采量2500万吨)、冶金用白云岩(年开采量0.8亿吨)、建筑石料(年开采量5000万吨)等5个矿种年开采量为预期性指标。

三是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延伸矿产资源产业链。推动全市非金属矿加工向超细、超纯、改性、复合及终端应用材料转型,建成全国重要的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规划期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积极延伸深加工产业链。

3.矿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现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实施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完善第三方评估,实施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

二是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据库,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加快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闭坑矿山必须在矿山关闭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监管,督促企业编制年度修复计划,实施跟进式修复。

三是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动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协调配合,促进地勘基金项目成果转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强化空间准入底线管理,严控与周边生态环境不相符的勘查活动。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全面落实细化上级规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明确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管控指标,细化规划管控措施,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修复等作出具体安排。

六、创新举措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通过严控矿山总数,优化矿业布局,构建绿色运输体系,强化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创建等措施,不断推动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强调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刚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四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及科室: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人:江涛
  联系方式:0566-28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