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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建设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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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下达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新建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研发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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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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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年度目标任务暂未下达,截至2023年3月底出让工业用地21宗,面积874.55亩,容积率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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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照《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全市“三类土地”处置及工业用地出让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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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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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6月底前完成各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9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市控规修改完善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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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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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3月6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3月13日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3月16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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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交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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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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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面完成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约420个,全市报批不少于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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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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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池区完成12个村庄规划专家评审工作,1个村庄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墩上街道永岭村);
2、东至县对接乡镇人民政府完成16个村庄规划初稿编制;
3、石台县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4、青阳县确定本年度6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已确定编制单位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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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县区加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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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完成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矿产品绿色运输、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整合矿权、压减矿山数量,基本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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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及市级矿规编制等工作:一季度,提请市政府成立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通过省厅审批;压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各地依规有序推进2023年矿山关闭,常态化推进和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果。二至四季度,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季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评审;二季度,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三季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达80%;四季度,完成9家省级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并验收,2家跨年度实施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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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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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1.已行文成立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2.省厅已批复《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3.经市政府确定,2023年全市采矿权总数压减6家(不含新设矿山“增存挂钩”关闭矿山数),其中贵池区4家、青阳县2家。4.已梳理“一矿一清单”并印发。原则上5月底前,矿山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各县区组织验收报市矿综办备案。5.协同县区就矿产品铁路运输专用线建设分析研判,就深化线型设计等事项提出意见和要求。
生态修复:2家矿山已完成治理验收;1家已完善转型利用手续待上传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系统完成销号;1家正在完善转型利用手续;4家矿山已编制完成修复方案;3家矿山正在编制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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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1.督促贵池区和青阳县持续推进矿山关闭工作。2.督促各矿山企业按要求落实绿色矿山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3.协同县区政府加快绿色运输项目前期工作。
生态修复:4家矿山已完成修复方案,督促县区局3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3家矿山正在编制修复方案,督促县区3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备案;2家转型利用矿山,督促东至县局尽快完善手续资料上传系统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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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三区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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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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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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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审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报批时,严格核对规划符合性,通过数据比对,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对符合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严格对照政策要求,上报省或国家级审批,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2.开展2022年度流出耕地问题排查核实,明确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持续跟踪整改进度。
3.积极推进县(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
4.完成了各县区2020年度和2021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的市级审核并上报省级备案。
5.持续开展2022年耕地卫片监督疑似问题图斑核实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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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运用划定成果。2.加快推进2022年耕地卫片监督疑似问题图斑核实整改工作;3.继续推进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4.督促县区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实施;5.组织开展县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市级审查。6.组织开展全市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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