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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建设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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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下达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新建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研发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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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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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年度目标任务暂未下达,截至2023年2月底出让工业用地9宗,面积274.77亩,容积率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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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照《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全市“三类土地”处置及工业用地出让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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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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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6月底前完成各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9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市控规修改完善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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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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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并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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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人大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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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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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全面完成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约420个,全市报批不少于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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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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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池区完成19个村庄规划专家评审工作,3个村庄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待批(石铺村、三友村、潘桥社区);
2、东至县对接乡镇人民政府完成23个村庄规划初稿编制;
3、石台县完成了6个村村庄规划上规划委工作;
4、青阳县组织召开国土空间规划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交流会,统计本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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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县区加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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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完成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矿产品绿色运输、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整合矿权、压减矿山数量,基本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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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及市级矿规编制等工作:一季度,提请市政府成立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通过省厅审批;压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各地依规有序推进2023年矿山关闭,常态化推进和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果。二至四季度,按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季度,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评审;二季度,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三季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达80%;四季度,完成9家省级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并验收,2家跨年度实施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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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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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
1.市政府已正式印发文件成立矿山绿色转型工作专班。2.省自然资源厅已正式批复《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3.经市政府会议确定,2023年全市采矿权总数压减6家(不含新设矿山“增存挂钩”关闭矿山数),其中贵池区4家、青阳县2家。4.正在梳理2022年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结果,近期提交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5.协同县区政府就贵池区和石台-东至矿产品铁路运输专用线的建设分析研判。
生态修复:1家矿山已完成治理验收;2家矿山已编制完成修复方案;6家矿山正在编制修复方案;2家转型利用矿山正在补充完善土地利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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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经济绿色转型:1.督促贵池区和青阳县摸排拟关闭矿山名单。2.近期将2022年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结果提交市矿综会审议。3.协同县区政府就深化完善后的铁路运输专用线方案提请市矿综会审议,尽快确定方案。生态修复:2家矿山已完成修复方案,督促县区3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6家矿山正在编制修复方案,督促县区3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备案;2家转型利用矿山正在补充完善土地利用手续,督促东至县完善手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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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三区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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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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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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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审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报批时,严格核对规划符合性,通过数据比对,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对符合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严格对照政策要求,上报省或国家级审批,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2.督促县区对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落实整改,建立了定期调度工作制度;
3.对2021年度、2022年度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流出情况开展了摸底,按照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方案征求意见表,布置各县区建立整改台账,初步确定整改补划方案落实整改图斑,选取补划图斑。
4.持续开展2022年耕地卫片监督疑似问题图斑核实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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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政策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2.加快推进2022年耕地卫片监督疑似问题图斑核实整改工作;
3.继续推进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
4.督促县区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组织开展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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