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厅以及池州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谋划,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实学习计划。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系统研讨,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新成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升贯彻落实质效、深化宣传阐释等务实管用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因地制宜,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一)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宣贯。将宪法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特点,加强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宪法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开展线上宣传,同时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副科级(包括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真正以考促学,以考敦行,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
(二)融会贯通开展《民法典》宣贯。为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领会法典条文要义,自觉贯彻实施法典基本原则,准确适用法典各条规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搜集梳理汇编了《自然资源系统贯彻学习<民法典>工作指引》。《指引》前半部分是《民法典》正文节录,在 1260 条法律条文中精心选取 471 条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文,方便广大干群开展学习。
(三)突出重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贯。通过“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有针对性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三、率先垂范,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主要负责同志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学宪法、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的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用法的表率。
(二)执法人员重点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一法一条例”集中学习等活动,重点对土地卫片执法政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土地及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宣贯,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落实普法责任。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主线,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印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并公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对照清单中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普法工作。积极挂接省厅门户网站,构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库宣传矩阵,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搭建全社会学法用法平台。坚持以案释法,以贵池区局一起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为原型,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共同录制普法短视频。
四、提炼提升,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强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通过实现信息共享、税费缴交一卡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和水电气联动过户、长三角跨省通办等。主动对标全国先进地区,整合优化流程50多处,合并业务10多种,实现18种高频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即时办结,大大节省企业时间成本。2022年第三季度,我市营商环境财产登记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五,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商环境财产登记指标并列全省第一,有力助推我市打造“池”久满意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效率导向,对照工改要求,认真梳理总结,与住建局等部门共同构建了“3+2”模式,精简了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落实了“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实现了“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从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纵深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面梳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严格按照“减证便民”工作的要求,取消除自然资源范围内不适合告知承诺制的、尤其是涉及重大财产安全的部分,最终保留9项,无新增证明事项。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要求,通过健全基本制度、压实审核职责、规范制发程序、明确审核重点、优化审核方式、开展专项清理等措施,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局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凡属重大决策均需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局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市局网站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传递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全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创建任务清单,先后三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模拟考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依法依规相统一。加强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现持证执法。组织法治骨干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全市法治建设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及行政检察业务和行政复议法修改视频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能力建设培训,着力提高全系统执法服务水平。
(六)依法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排除风险为目标,开展自然资源涉及住房领域信访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推动全系统信访维稳形势持续向好,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提交证据和答辩状,按时出庭应诉,全面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另有行政应诉案件7起。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基础仍显薄弱。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从事政策法规人员较少,法律职业人员更少,整体水平和能力有所欠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取证不及时不规范、文书说理不够、忽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及执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距离自然资源部提出的“强化法治自然队伍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尚有差距,尚不能适应新时期法治自然的建设需要,法治人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二)法治宣传工作方式不够丰富。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方案,推动“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工作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凝聚作用。但我们的普法形式目前还流于表面,在扩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尚需要根据我市地域特点,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主题普法宣教基地。
(三)行政诉讼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当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息公开类、信访维权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易发多发,需要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规范告知公示程序等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诉讼风险意识,严谨规范行政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能力水平。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重点对土地卫片执法政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土地及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宣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持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运用好法律专业人员能力,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基础。
(二)持续健全完善机制。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防控和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建立便捷高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手段协调化解处置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在裁量时所考虑的各种因素,说清“事理”“法理”和“情理”,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优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适时印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方案》,优化应诉工作机制和流程,采取法治能力培训、旁听庭审等形式,组织开展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使出庭应诉人员熟悉庭审纪律、流程、礼仪,掌握庭审技巧,不断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特别是被复议被撤销决定的案件和应诉败诉案件剖析整改,推动全系统在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堵塞一类漏洞,健全一类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的监督反馈作用,倒逼进一步从程序到实体全链条规范行政行为。
(四)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执行“严起来”“长牙齿”的执法要求,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守保护红线;持续加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从严整改各项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积极推进有关专项行动。
(五)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法治机构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落实承办机构的应诉答辩、举证责任,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对接沟通,更好地促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持续打造普法品牌。以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为目标,以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以法治宣传重要时点为契机,以法治文化产品为抓手,统筹系统内外两个普法格局,全面系统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文化建设,扩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