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登录 | 注册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徽商四季花城小区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地块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徽商四季花城小区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216402.97平方米。该宗地终止开发建设至今满一年,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该地块属于企业原因导致闲置。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