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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301-0000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工作计划】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工作谋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4
废止日期:
【工作计划】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3-01-04 08:42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省厅党组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总体思路,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科学配置自然资源要素,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时刻对标对表,持续抓严抓实。二是严格干部职工全时段监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制度、督查办法,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持续强化震慑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加强对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强化调度和跟踪督办,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商,研判对策,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二)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县区任务,组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履行情况和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各地进一步拓展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强化后期管护责任,切实增加新增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指标。2023年完成补充耕地3000亩。三是积极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做好年度耕地转出和转进调查预测,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找回”流失耕地工作,确保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

(三)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专班作用,持续强化用地服务,主动与各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适时召开项目土地要素会商会,解决项目用地实际问题。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报批工作,完成九华电厂二期、长江公铁大桥项目、青阳军事用地组卷上报,力争获批。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各地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提质高效做好省政府建设用地委托审批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列出2023年主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并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二是全面推进“三类”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行专班调度,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按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低效用地盘活;进一步梳理并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三是继续跟踪贵池区、青阳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申报工作,按部省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四是根据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选择适合我市的试点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一是全面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项目用地提供规划依据。二是全面完成应编尽编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政策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四是深化完善中心城区(含东部产业新城)总体城市设计;积极谋划栖云松月公园等城市更新项目,努力提升市民文体休闲活动空间,打造“暖民心”工程。五是全面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修编完善中心城区暨东部产业新城给排水、道路、供电、供气等专项规划。六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充实完善中心城市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控规全覆盖。七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规划审批制度,加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全过程管理,做到提质增效。针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制度建设,积极化解存量问题,遏制增量发生,切实做到“尊重历史、明确权责、依法依规、积极处理”。

(六)进一步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形势需要,继续完善市本级矿产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二是综合运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措施,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布局,压减矿业权总数,实现矿业经济集聚发展。三是依托优质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落实资源引产业要求,依法高效开展青阳县西边山整合矿区、海螺北山外围矿区等大型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要求,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五是开展《池州市矿产品调运平台建设》申报工作(项目资金650万,按照一次性建设,5年分期付款方式)。六是压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继续常态化、规范化、高标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联合市矿综办加强调度,力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七)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提请市政府发布《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二是开展地质灾害年度核查工作,积极申报2023年度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目前已经成功申请2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297.21万元)。三是完成地质灾害检测设备安装和验收工作。

(八)进一步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一是聚焦创优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考核要求和指标体系,全力落实和补缺补差,确保全年考核任务落细落实;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一窗办事”统一平台建设,推广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验收即拿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梳理“为企服务”平台企业反映问题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解决或政策宣讲到位,提升满意度。二是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密集调度跟进,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交办,追踪落实,闭环办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消除矛盾隐患;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从群众反映问题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研判,着力予以解决。

(九)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一是全面梳理自然资源执法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发现、依法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深化卫片执法检查,对每月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分析汇总,对新增构(建)筑物疑似占用耕地10亩以上大图斑全覆盖核查,对卫片系统填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跟踪督促查处到位,确保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小于100亩且占耕比小于15%。三是持续推进历年违法用地整改,实行月调度月督导,对整改到位的现场核查及时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问题继续跟踪推进,完善整改资料,及时对接销号。四是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