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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209-00055 组配分类: 年度本部门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4
废止日期: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4 10:35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单位决算


20229


 

第一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土地收储中心承担市本级土地收储工作。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征收、收回、收购、优先购买等多方式储备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管理运作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制定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整理,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做好土地推介工作,招商洽谈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对储备的土地以及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活动,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到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平衡。

二、单位决算构成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

  


第二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895.9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895.9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23.07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一是公交公司征地补偿款1104万元;二是石城大道北侧加油站征地补偿款100万元;三是汇景南苑地块征收补偿款380.94万元;四是安营房地产地块征收补偿款4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89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5.9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89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0万元,占3.82%;项目支出5670.32万元,占96.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95.9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895.9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23.07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一是公交公司征地补偿款1104万元;二是石城大道北侧加油站征地补偿款100万元;三是汇景南苑地块征收补偿款380.94万元;四是安营房地产地块征收补偿款4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5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14.44万元,增长2864.36%。主要原因一是公交公司征地补偿款1104万元;二是石城大道北侧加油站征地补偿款100万元;三是汇景南苑地块征收补偿款380.94万元;四是安营房地产地块征收补偿款4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8.50万元,占0.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8万元,占0.27%;卫生健康(类)支出4.36万元,占0.08%;城乡社区(类)支出64.11万元,占1.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88.42万元1.52%;住房保障(类)支出15.60万元0.27%;其他支出(类)支出5593.88万元9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交公司征地补偿款1104万元;二是石城大道北侧加油站征地补偿款100万元;三是汇景南苑地块征收补偿款380.94万元;四是安营房地产地块征收补偿款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万元,占3.88%;项目支出5584.95万元,占96.12%。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科目调整到了本科目。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初预算为1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时,调整了预算指标。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款) 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7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时,调整了预算指标。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初预算为1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3.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征地补偿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5.37万元,本年支出85.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7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调剂。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2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12月 31 日,池州市土地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 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8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总体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 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在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土地收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地收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5.3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市政工程重点项目用地进行组卷报批,开展项目前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依托滨江区规划及棚户区改造,收回企事业单位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并拆除公房。解决原出让地块历史遗留问题,收回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配合推进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的完成,协调土地征收工作。2021年商住用地实际出让13个地块、面积1125亩,成交价款为28.5亿元;工业仓储用地实际出让面积2570亩,成交价款2.65亿,其中:开发区出让面积776亩;集中区出让面积1794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土地市场走势变数大,大型房企入驻少,土地收储及供应计划安排地块与实际出让块不相符,变动较大,地块征迁未按预期计划推进,净地交付相对滞后。二是围绕净地储备、净地出让,工作方面,推进主城区房屋征收力度不够,措施乏力,谈判时间过长,净地入库面积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年度收储规模,借鉴外地作法,启动编制城区储备土地专项规划或三年滚动计划;二是围绕中心城区出让计划,做好年度地块出让前净地工作,加快主城区征迁进度,增进部门协作,实时跟进项目征迁进展情况,掌控供应时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土地收储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9

85.37

10

95.92%

9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8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建立本级土地储备库,保障项目用地;
 目标2:协助完成市本级经营性用地净地出让和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
 

对市政工程重点项目用地进行组卷报批,开展项目前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依托滨江区规划及棚户区改造,收回企事业单位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并拆除公房。解决原出让地块历史遗留问题,收回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配合推进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的完成,协调土地征收工作。2021年商住用地实际出让13个地块、面积1125亩,成交价款为28.5亿元;工业仓储用地实际出让面积2570亩,成交价款2.65亿,其中:开发区出让面积776亩;集中区出让面积1794亩。

存在的问题:

由于土地市场走势变数大,大型房企入驻少,土地收储及供应计划安排地块与实际出让块不相符,变动较大,地块征迁未按预期计划推进,净地交付相对滞后。围绕净地储备、净地出让,工作方面,推进主城区房屋征收力度不够,措施乏力,谈判时间过长,净地入库面积少。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

加强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年度收储规模,借鉴外地作法,启动编制城区储备土地专项规划或三年滚动计划;围绕中心城区出让计划,做好年度地块出让前净地工作;加快主城区征迁进度,增进部门协作,实时跟进项目征迁进展情况,掌控供应时序。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

编制并实施2021年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

6

400亩

450亩

6

持平

完成市本级投资项目用地报批。

6

100亩

100亩

6

持平

完成市政重点工程用地土地征补偿。

6

100亩

100亩

6

持平

质量指标

市本级经营性储备地块净地化出让流程合规性。

6

合规

合规

6

持平

时效指标

计划完成时间

8

12月底完成

12月底完成

8

持平

成本指标

土地权属调查、收储地块勘测。

6

30

30

6

持平

土地储备资产管理。

6

25

25

6

持平

储备地块一级开发、净地化处理。

6

34

30.37

5

未达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储备地块出让计划和土地出让金征收。

10

25

31.5

10

持平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

8

促进池州市土地资源统筹配置、优化组合、高效利用。

促进池州市土地资源统筹配置、优化组合、高效利用。

8

持平

生态效益
指标

对中心城区功能布局的影响

6

较高

较高

6

持平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是否符合政府长远规划

6

符合

符合

6

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

10

≥90%

≥92%

10

持平

总分

100

9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