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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208-0004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5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24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4 15:06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54提案

 

 

陈守法代表

提出的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第54号提案收悉,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基础性工作,对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为现代化乡村建设提供发展空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规划指引具有重要意义。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多措并举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严肃性和可行性,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019年,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要求,我市各县区均成立了由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开展的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对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并能落地实施。同时,将村庄规划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试点先行,不断探索实践

(一)现状调研,科学分类。2019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局会同各县区扎实开展辖内村庄现状摸底调查,充分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地方文化等先决条件,因地制宜划分村庄类型并进行公示征得村民同意。根据目前分类结果,我市600个行政村中,集聚提升类村庄408个,城郊融合类村庄83个,特色保护类村庄83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4个,其他类村庄12个。

(二)是结合实际,优化布局。各县区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深入分析了辖区内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历史人文及群众意愿,以已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强化村庄布点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村庄布局。

(三)制定方案,编制规程。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我局于2021年会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文旅、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编制了《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并完成专家论证。

(四)试点现行,以点带面。围绕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有建设和保护需求的村庄,开展市、县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结合现场调研,合理确定规划内容。共完成了17个市级、27个县级(包括15个“池州名村”培育村)村庄规划编制及专家论证。同时,在试点村范围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2022年,我市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共153个,其中贵池区74个,东至县37个,石台县18个,青阳县24个。目前,共形成规划初稿51个,其中已完成专家论证8个,已批准2个。  

(五)多村合编,联动发展。针对位于同一区域功能版块,在交通、生态系统和地理空间上具有较强关联性的多个村庄。我局鼓励“多村合编”,使村庄明晰各自定位,凸出发展重点和特色,实现空间上的错位发展,形成合力。如贵池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东至县花园乡南溪村、胡村村,青阳县杜村乡长垅村、红光村、新丰村。

(六)村民参与,因村施策。强化村“两委”责任,充分听取村民诉求和意见。通过开展驻村调研、入户访谈,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找准规划重点,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同时,引导农民参与规划管理。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把规划的约束内容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引导村民依照村庄规划开展生产生活。

 三、落实政策要求,加强过渡期间村庄规划管理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要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2021年11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建立规划留白和建设用地规模预留机制,并且进一步完善过渡期规划用地政策。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以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用途的地块留白,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暂时难以定点的零星分散农村公共公益设施、村民住宅、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其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在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可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进行建设。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及村民住宅用地确需占用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的,在不超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市、县政府承诺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后,按照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我局严格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村庄规划批准实施前,位于乡村地区的建设项目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前提下,均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美丽乡村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建设。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及村民住宅用地确需占用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的,在不超过建设用地总规模前提下,市、县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承诺函后按照规定办理用地手续。2022年上半年,共批准只转不征用地321.213亩,保障了青阳县陵阳镇文化展示和康养中心、丁香镇粮油产业园等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现阶段村庄规划成果为基础,以点带面指导各县区推动其他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吸收村民意见和诉求,编制“能用、管用、”的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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