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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208-00040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24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4 15:04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165 字体:[ ]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陈守法、姚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

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提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并依法登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但又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国务院未出台。2021年11月中旬《安徽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自然资源部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要求各地暂缓出台相应文件,待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再制定落实,要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鉴于国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为了保障一些项目落地,2021年,贵池区、青阳县经当地政府同意,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先行印发了《关于做好贵池区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租赁工作的通知》、《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工作的通知》。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共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31297亩,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业项目落地。

二、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划先行

2021年,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文旅、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编制了《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并完成专家论证。同时,也完成了17个市级、27个县级村庄规划编制及专家论证。确定了2022年度全市153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下一步,我局将以前期试点村庄规划成果为基础,以点带面指导各县区推动其他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础性条件。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

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作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挂牌运营,实行股份合作“三变”改革村居460个,占比76.3%,实现村集体和农户收益8000多万元。推动全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奠定基础。

(三)合理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

鼓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向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倾斜,从事与乡村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积极探索明确入市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完善收益分配等各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将达到50%以上,优先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

(四)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

积极跟进国家、省级层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情况,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行政行为,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续建设开发及土地使用相关管理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接受监督检查;政府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承办人:汪震   联系电话:18155678010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