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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与生产矿山治理责任落实,推动矿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跟进式修复,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4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8号)要求,定于近期对全市露天开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9日-22日。
二、检查对象
2022年度计划实施生态修复的露天开采生产矿山(3月份已经复工复产),检查比例为100%。
三、检查内容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情况;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情况;
3.《关于进一步加强池州市露天开采生产和基建矿山跟进式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池矿治办〔2021〕9号)落实情况,所有靠帮边坡是否挂网喷播,所有非采矿台阶平台是否覆土植绿,矿区道路两侧边坡是否绿化植树或挂网喷播,排水沟渠是否通畅,矿区其它植被破伤面、排土场等非生产区域是否复垦植绿。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刘犇、李知博、李直、程王成。
检查区域:青阳县、东至县。
第二组:吴卫华、钱兵、汪云、姜加喜(第三方技术单位)。
检查区域:贵池区、石台县。
五、其他事项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踏看、无人机航拍、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排查露天开采生产矿山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存在问题,同时为矿山企业提供生态修复指导服务,对排查发现问题当场交办矿山企业,形成问题清单(见附表1),限期整改到位,检查结果(附表2)将上传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附件:1.露天开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2.露天开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检查登记表
2022年3月17日
附表1
露天开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序号
矿山名称
所在县区
存在问题
产生原因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监管单位
备注
附表2
露天开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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