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9407743/202103-0009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名称: | 【区域规划】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文号: | 池政〔2018〕4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
废止日期: |
目 录
序 言 - 1 -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3 -
第一节 自然状况 - 3 -
第二节 国土综合评价 - 5 -
第三节 上位规划功能定位 - 6 -
第四节 面临趋势 - 7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 9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9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9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 10 -
第三章 空间发展格局与主体功能分区 - 13 -
第一节 空间发展格局 - 13 -
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分区 - 17 -
第四章 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 - 20 -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20 -
第二节 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 20 -
第三节 片区功能 - 22 -
第五章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 - 25 -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25 -
第二节 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 25 -
第三节 片区功能 - 27 -
第六章 现代农业发展区 - 31 -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31 -
第二节 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 31 -
第三节 片区功能 - 34 -
第七章 禁止开发区域 - 37 -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37 -
第二节 功能定位和分类管制 - 37 -
第八章 县、区和开发区主体功能规划 - 41 -
第一节 东至县 - 41 -
第二节 石台县 - 43 -
第三节 青阳县 - 46 -
第四节 贵池区 - 49 -
第五节 九华山风景区 - 53 -
第六节 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 54 -
第九章 政策保障 - 56 -
第一节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56 -
第二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56 -
第三节 优化投资方向和管理制度 - 57 -
第四节 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 - 58 -
第五节 实行差别化土地政策 - 59 -
第六节 完善农业政策 - 60 -
第七节 实施差别化人口政策 - 60 -
第八节 严格环境保护政策 - 61 -
第十章 规划实施 - 63 -
第一节 构建空间规划体系 - 63 -
第三节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 66 -
第四节 明确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职责 - 67 -
第五节 明确县(区)级和乡镇级人民政府职责 - 69 -
附录1 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70
附录2 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附图 74
池州是安徽西南门户,开发历史悠久,依山面江,环境秀美,生态良好,物产丰富,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4号),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构建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实现全市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必须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编制《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推进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助于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对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编制,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产业、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四大空间发展格局。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管制原则与开发指引,梳理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和保护重点。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逐步形成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池州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行动纲领,是指导全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其他有关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和布局方面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年为2016年,近期主要规划目标到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监测评估结果,对规划内容作适时调整和修订。
池州地处安徽省西南部,北临长江,南接黄山。位于东经116°38’-118°05’,北纬29°33’-30°51’之间,国土总面积8399平方千米,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辖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及九华山风景区,设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共37个镇、8个乡、11个街道办事处。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4.3万人。
——地形地貌。地跨沿江平原和皖南山区,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逐级下降,依次为东南中山低山、中部低山丘陵和西北沿江岗地平原三个地貌单元,山区、丘陵以及平原圩区面积比约为4:3:3。全市海拔高差较大,最高峰为石台县牯牛降,海拔1728米,沿江平原区海拔小于50米。
——河流水系。水系丰富,水域面积348.4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4%。境内河流均为长江流域,分属长江、青弋江和鄱阳湖水系,流域面积超500平方千米的河流7条,面积超0.5平方千米的湖泊26个,中小型水库430座,升金湖为国际重要湿地。
——气候条件。地处亚热带北缘,属暖湿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16.1℃,受地形地貌影响,平原圩区和丘陵山区温差较大。多年平均降雨量1500-1700mm。年均日照率45%,年均无霜期220天。
——土壤植被。土壤类型多样,主要有红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和草甸土等。富硒及硒元素丰富土壤面积4488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49%。全市自然植被为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人工植被以农作物、茶叶、人工林为主。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7个,保护区总面积615.16平方千米,保护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7.32%。
——自然资源。池州是国家商品粮、优质棉、出口红茶等农产品重要产区和速生丰产林基地。截至2016年末,全市耕地面积1375.91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16.4%。林地面积5507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65.5%,森林覆盖率59.5%,活立木总蓄积量2880万立方米。已发现矿产44种,累计查明各种矿产总储量70多亿吨。
——环境状况。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16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9.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青通河、长江池州段、升金湖等主要地表水质均达Ⅱ~Ⅲ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443.32吨、36.56吨、5556.18吨和10481.96吨。全年区域环境噪音等效声级均值为49.0dB(A)。
通过可利用建设用地资源、可利用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重要性、人口集聚度、交通优势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对全市国土空间进行综合评价。
——可利用建设用地总量不足、资源较少,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全市山地、水域等不适宜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较大,人均可利用建设用地资源不足0.57亩/人。土地利用粗放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农村居民点布局较散,工业用地容积率偏低。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约束。
——可利用水资源丰富,时空分布不均。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7.48亿m3,人均水资源量4168m3,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70%降水集中在春夏两季,梅雨季节经常发生暴雨。降水年际变化大,丰水年降水量是枯水年的2倍多。沿江和山区水资源相对丰富,中部丘陵岗地相对较少。
——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局部压力较大。全市大部分区域环境质量优良,中心城区、开发园区和沿江乡镇(街道)环境承载压力相对较大。水环境污染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主,大气环境污染以城区细颗粒物超载为主。
——生态系统重要性较高,局部脆弱。全市近50%的生态系统重要性较高,主要分布在山区和沿江区域,承担重要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局部地区生态系统脆弱性较高,存在水土流失等土地退化风险,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720.39平方千米,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达277.01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3.30%。
——人口和经济集聚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足。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30%,经济密度701.27万元/平方千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人口和经济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沿江区域以及东至、青阳县城。不同区域间、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差距明显。中心城区和县城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产业集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交通优势较明显,东南山区有待提升。池州是皖江地区综合性交通枢纽之一,拥有162千米长江黄金水道,池州港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多条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汇集。池州九华山机场是4C级民用机场。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几乎全部集中在沿江平原区,交通呈现沿江平原区优势度较高、东南山区优势度较低的显著特征。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池州既位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的沿长江通道横轴,又位于国家“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中的长江流域粮食主产区。其中,石台县和青阳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贵池区属于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的铜池片区,香隅镇、大渡口镇、东流镇、蓉城镇、木镇镇等五个乡镇属于省重点开发城镇;东至县属于国家农产品主产区的沿江平原主产区。以九华山、牯牛降和升金湖为代表的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禁止开发区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的关键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并积极应对主体功能区建设面临的新趋势。
——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的要求更高。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生态文明重要性日益凸显。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提出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目标要求,明确“七大行动”攻坚,任务艰巨。池州具有较好的生态发展基础,但目前采矿、冶金、有色、化工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传统产业依然占有较高比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已经无法延续高强度、大规模、粗放式的国土开发模式和资源利用方式。池州必须在理念上植根固本,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引领,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让绿色成为普遍形态,通过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来增加含金量,必须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国土空间优化需求更迫切。当今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和社会服务要求日益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健康产业和全域旅游加速发展。全市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各类建设用地空间需求不断增加。池州承担重要的生态产品和农产品供给功能,生态用地和农业生产生活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之间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民生改善需求更强烈。池州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居民改善生活质量诉求强烈。各级财政财力不强,尽管已在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上进行了大量投入,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构建生态系统健康、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绿色发展体系,加快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全面提升空间保护开发质量效益,推进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秀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
——坚持主体功能理念。根据国土综合评价,区分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和次要功能,科学划定主体功能区。在开发过程中必须坚持突出主体功能,适度兼顾其他功能,构成主次分明的主体功能分工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明确发展定位和方向,统筹开发时序,规范开发秩序,引导人口、经济和资源等要素合理布局。
——坚持保护性开发。树立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就是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产品供给和保障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保障生态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完整。以保护生态产品供给安全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允许条件下进行适度开发。
——坚持集聚集约开发。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经济相对集中布局,集约高效有序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转变国土开发传统外延式扩张方式,着力提高投资和土地等要素产出强度,设定合理开发强度,统筹全市国土空间、产业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区域政策、行业政策的创新集成和管理机制创新。把握不同主体功能区资源禀赋和阶段特征,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政策实施成效。
——空间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构建以“双核两带四翼”为主体的生态产业发展格局,以“一带一屏七廊”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以“一主一带四副多点”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格局,以“一区两片”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农业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
——空间开发集约高效。到2020年,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7.43%,城镇建设空间控制在225.71平方千米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4.87平方千米,绿色生态空间继续扩大,生态用地占比达75%。空间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亿元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到0.74平方千米。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和谐。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统筹,构建资源与成果共享、保护与收益对等的区域统筹格局。到2020年,各主体功能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人均财政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差距逐步缩小。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实现水环境改善、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三个好”,森林覆盖率、空气优良率、土壤清洁率“三个提升”,森林覆盖率达60%,湿地保护率达5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自然灾害防御水平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加融洽,空间开发永续性更强。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初步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需求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保护和绩效考核等制度,探索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和绿色生产生活模式,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并得到实施,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表1 池州市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
2016年 |
2020年 |
2025年 |
单位 |
开发强度 |
7.04 |
7.43 |
7.80 |
% |
城镇建设用地 |
150.68 |
225.71 |
260.00 |
平方千米 |
亿元生产总值建设用地 |
1.00 |
0.74 |
0.60 |
平方千米 |
耕地保有量 |
1375.91 |
1344.87 |
≥1344.87 |
平方千米 |
生态用地比重 |
71 |
75 |
>75 |
% |
森林覆盖率 |
59.5 |
60 |
61 |
%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1.1 |
93 |
95 |
% |
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
79.7 |
82 |
>82 |
%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85 |
≥90 |
≥90 |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2.3 |
56 |
62 |
% |
——生态产业发展格局。构建“双核两带四翼”的生态产业发展格局。
“双核”即“大九华生态产业发展引领核”和“主城区生态产业发展支撑核”。“大九华生态产业发展引领核”以九华山风景区为核心,联动青阳县部分乡镇。依托九华山品牌优势和资源环境禀赋,以文化观光、禅修养生和健康食品等生态产业为重点,打造形成全市文化、生态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主城区生态产业发展支撑核”以池州市主城区为核心,联动主城周边部分乡镇(街道),加强对区域内资源的整合提升。推动旅游、健康和商贸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度假休闲、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和山水观光等生态产业。是全市旅游综合集散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即“秋浦河山水诗意田园带”和“长江生态休闲旅游带”。“秋浦河山水诗意田园带”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优势,挖掘历史和诗词文化内涵。以秋浦河为轴线,以仙寓镇、仁里镇、梅村镇和杏花村街道等为重要节点,打造串联城区和山区的山水诗意田园景观带。重点发展水上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会展节庆、体育赛事等。“长江生态休闲旅游带”依托全市滨江岸线,打造滨江绿色长廊,形成旅游景观带。充分挖掘湖光山色和湿地、历史文化等资源,适度发展滨水观光、文化休闲、水上运动等。
“四翼”即“升金湖户外休闲发展翼”、“仙寓山-牯牛降生态康养发展翼”、“峡谷桃源生态旅游发展翼”和“东流-尧渡文化旅游发展翼”等四个各具特色的生态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升金湖户外休闲发展翼”包括升金湖湿地实验区及周边乡镇,以湿地生态保护为前提,适度发展湿地科考、环湖骑行、徒步旅游等。“仙寓山-牯牛降生态康养发展翼”位于石台县南部山地区域,利用富硒资源和原生态优势,重点发展富硒食疗、健康养老养生、休闲生态旅游等。“峡谷桃源生态旅游发展翼”位于贵池区南部和石台县北部山地区域,充分利用区域生态优势,和高山台地气候凉爽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峡谷运动、高山避暑度假、民俗文化体验等。“东流-尧渡文化旅游发展翼”位于东至县东流、尧渡镇及周边乡镇,依托古镇、农耕、民俗和戏曲文化,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一带一屏七廊”的生态安全格局。
“一带”即“沿江水生态保护带”。由长江干流水体及其沿线湿地和滨水带组成。该区域串联升金湖、平天湖、十八索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特别是长江干流1千米范围内,是长江大保护的重点区。
“一屏”即“东南部山区森林生态屏障”。由九华山、牯牛降、仙寓山为主体组成。该区域保留有大量珍稀生物资源和森林资源,也是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维持生态系统多样性等多重功能。
“七廊”即龙泉河、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和青通河等七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及其串联的湖泊水库、林带绿地构建的生态绿廊,七廊交织形成覆盖全市的生态网络。该区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也是休闲绿色和生态安全廊道。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格局。构建“一主一带四副多点”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格局。
“一主”即“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主核”,以池州中心城区为主体,拓展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等功能组团,是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核心区,产城融合的主战场,在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格局中起到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承担全市乃至皖江地区重要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重点推进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一带”即“沿江产业提升带”。主要是长江干流岸线5千米范围内,串联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池州高新区(西区)和青阳经济开发区,是全市有色、机械制造、化工等传统产业密集带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区域。主要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集聚、园区优化、产业升级,加速产业高端化发展、绿色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实现园区、企业、项目“三个高质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含绿量”。
“四副”即蓉城、尧渡、仁里、大渡口四个城市副中心,是全市新型城镇化的副中心和区域性服务中心。承担传导主城辐射力,集聚、辐射和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功能。
“多点”即一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人口相对集聚、功能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构成城镇化的二级节点,是服务广大农村,城乡统筹的纽带,也是就近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和生态移民的重要载体。
——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构建“一区两片”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一区”即“富硒绿色功能性农业发展区”。串联全市富硒土壤密集区,以富硒农产品为特色,重点发展富硒茶叶、富硒水稻和富硒果蔬种植,打造一批富硒农业生产基地和休闲康养田园综合体。
“两片”即“沿江平原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片”和“东南山区特色农业发展片”。“沿江平原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片”位于市域西部的沿江平原圩区,发挥水土资源优势,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发展优质粮棉油、规模化水产养殖和水生菜种植、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针对城市个性化需求,发展采摘体验、蔬果配送、观光农业等。“东南山区特色农业发展片”位于市域东南的山区和丘陵区,合理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加快中低产田、低产园和低产林改造,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养殖、精品果蔬种植、优质茶、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农林业。
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基于国土综合评价,统筹全市生态产业、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等空间发展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主体功能区,即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是指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该区域必须以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产品生产和生态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应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的区域。该区域可以进行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开发。
现代农业发展区是指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具有较强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的区域。该区域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各类主体功能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是主体功能不同,开发方式不同,保护内容不同,发展首要任务和主要方向不同,支持重点不同,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区域永续发展。
表2 池州市主体功能分区
主体功能分区 |
片区 |
范围 |
面积(km2) |
占全市面积比(%) |
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 |
生态经济发展片区
|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马衙街道、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棠溪镇、梅街镇、牌楼镇、梅村镇 青阳县:庙前镇、朱备镇、杜村乡、陵阳镇、酉华镇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九华乡 东至县:洋湖镇、葛公镇、花园乡、木塔乡 石台县:仁里镇、小河镇、丁香镇、大演乡、仙寓镇、七都镇、横渡镇、矶滩乡 |
4408.2 |
52.70 |
湿地保育片区 |
贵池区:唐田镇 东至县:张溪镇 |
469.2 |
5.61 |
|
合计:29个乡镇(街道) |
4877.4 |
58.31 |
||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 |
主城集聚发展片区 |
贵池区:清溪街道、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江口街道、梅龙街道、清风街道、殷汇镇、涓桥镇、牛头山镇、乌沙镇和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江南产业集中区 |
738.7 |
8.83 |
沿江“两化”提升发展片区 |
东至县:尧渡镇、大渡口镇、香隅镇和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镇和青阳经济开发区 |
1004.4 |
12.01 |
|
合计:15个镇(街道),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 |
1743.1 |
20.84 |
||
现代农业发展区 |
沿江平原高效农业发展片区 |
贵池区:秋江街道 东至县:东流镇、胜利镇 青阳县:丁桥镇、新河镇 |
7.5.3 |
8.55 |
丘陵山地特色农业发展片区 |
东至县:龙泉镇、官港镇、泥溪镇、昭潭镇、青山乡 青阳县:杨田镇、乔木乡 |
1029.6 |
12.31 |
|
合计:12个乡镇(街道) |
1744.9 |
20.86 |
||
禁止开发区域 |
共有禁止开发区域74个,其中自然保护区7个,自然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5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5个,主要湿地1个,湿地公园3个,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重要饮用水源地4个。(见附录1) |
|
|
注:各分区面积按照乡镇(街道、园区)面积统计,均未扣除禁止开发区域面积。
1.空间分布
主要分布在东南丘陵山地、升金湖、秋浦河周边等生态重要性较高的区域,包括贵池区、石台县、青阳县、东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的29个乡镇(街道)。国土面积4877.4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31%。
2.基本特征
该区域生态重要性较高,生态环境脆弱且敏感,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存在退化风险。生态、文化旅游和健康资源丰富。
1.功能定位
主要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饮用水源保护功能,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池州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核心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基地。
2.发展方向
——扩大生态空间。在河、湖、库上游及两岸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程,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围绕升金湖、秋浦河等重点区域,有序实施退耕还湿、退田还湖、退养还湖,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逐步扩大并整合提升各类保护区。
——提升生态产品质量。加强秋浦河、升金湖等优良水体保护,确保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合理控制养殖规模,规范养殖区域,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区内禁燃高污染燃料和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未污染土壤特别是富硒土壤保护,提升土壤质量。
——发展生态产业。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和大健康产业,推进生态与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养生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侧重发展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低、成长性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升级现有产业,优化整合非金属矿开采等资源消耗性产业。
——构建生态型城乡空间格局。探索生态引领的城镇化道路,在现有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布局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城镇集中集聚开发,空间集约紧凑发展,强化古树、古桥、古道、古村落等保护,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积极推动产镇、产村融合,重点打造一批“生态+”主题鲜明的特色小镇。采用生态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避险解困搬迁相结合方式,引导人口向区外有序迁移,向重点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
——改善社会民生。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区内供水管网、供气管网、污水管网、公交网络、光纤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途径,以生态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建共享。
3.管制原则
——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态修复,维持生态稳定,培育生态经济。区内禁止新建与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涵养相抵触的开发项目,依法迁出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
——控制开发。坚持点状开发、面上保护。优先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等建设空间,适度提升生态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严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和开发强度。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新建工业园区,现有工业集中区应有序迁出或进行生态化改造。
按照片区发展方向,可将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细分为生态经济发展片区和湿地保育片区,明确各片区功能指引。
1.生态经济发展片区
生态经济发展片区包括贵池区的杏花村街道、马衙街道、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棠溪镇、梅街镇、梅村镇,东至县的洋湖镇、葛公镇、花园乡、木塔乡,石台县的仁里镇、小河镇、丁香镇、大演乡、仙寓镇、七都镇、横渡镇、矶滩乡,青阳县的庙前镇、朱备镇、杜村乡、陵阳镇、酉华镇以及九华山风景区的九华镇、九华乡。发展指引如下:
——实施秋浦河、青通河、九华河、白洋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清溪河、黄湓河上游水环境保护,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水源及水体保护,控制面源污染,确保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
——以九华山、牯牛降、仙寓山、老山、杉山、目连山等为重点,加强天然林、国家储备林和公益林保护,以自然林、公益林、河流水系、湿地为重点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
——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有序开发区内矿产资源,提升现有矿山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创建绿色矿山。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做好尾渣、尾矿治理和综合利用,严防次生矿山地质灾害发生。逐步建立生态功能区矿权退出机制。
——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打造长三角全域旅游和禅修养生先行区。加强九华山风景区与周边景区、主城区及青阳县城联动发展,打造旅游观光走廊。
——以牯牛降、仙寓山为核心,依托富硒土壤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打造富硒养生基地、休闲度假基地和乡村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体育主题公园、新兴时尚运动基地和养生休闲综合体。
——以朱备禅修小镇、富贵陵阳镇、大愿佛文化养生园、九华山健身瑜伽营地、九华山佛学院为载体,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小镇、健康小镇。
2.湿地保育片区
湿地保育片区包括贵池区的牌楼镇、唐田镇和东至县的张溪镇。发展指引如下:
——以升金湖、秋浦河、黄湓河、龙泉河、尧渡河为重点,开展湿地综合治理,有序实施退圩还湖、退网还湖、退田还湖。严禁侵占生态林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新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保护小区,构建沿湖沿河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网络。
——以升金湖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城镇、圩区、湿地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区内畜禽养殖规模,依法迁出禁养区内养殖项目,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依托湿地、山林资源优势,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湿地科考、候鸟观光、渔家乐等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生态旅游景点和生态旅游线路,建设亲水休闲旅游基地。
1.空间分布
包括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的15个镇(乡、街道),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国土面积1743.1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84%。
2.基本特征
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高,经济基础较好,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较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全部分布于区内,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1.功能定位
全市创新发展引领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心区,生态良好的宜居区和全市人口的重要承载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2.发展方向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适度扩大城镇建设空间,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控制资源型产业生产空间,合理拓展居住空间,增加公共服务空间和生态空间。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有序清退空闲地和超标宅基地,促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
——完善城镇体系。做优做强中心城区,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引导副中心向重要交通节点和产业聚集区适度拓展。推动园区、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等高对接。落实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化改造。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构建完善、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和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中国制造2025”,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高供给体系质量。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分立器件、装备和材料、智慧应用4大领域,打造省内以封测和分立器件制造为特色的一流半导体产业基地。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实施工业企业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化工、金属非金属材料、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旅游和大健康产业。
——做大现代服务业规模。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区域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中心城市、县城、产业新城和重点镇的商贸服务业。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园区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有序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大幅降低能耗、地耗、水耗和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切实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全覆盖、环保设备运行全覆盖和环保数据监测全覆盖。大力推进生态复绿补绿增绿、长江水域岸线保护、重点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
3.开发原则
——集约优化。实施严格的节水、节地、节能、节材标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国土空间。
——协调发展。统筹人口和产业、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产业布局向县域倾斜。
——强化承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先行,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优化城镇体系。
按照片区发展方向,可将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细分为主城集聚发展片区和沿江“两化”提升发展片区,明确各片区功能指引。
1.主城集聚发展片区
主城集聚发展片区包括贵池区的清溪街道、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江口街道、梅龙街道、清风街道、殷汇镇、涓桥镇、牛头山镇、乌沙镇和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江南产业集中区。发展指引如下: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组团间山体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富有特色的、低碳生态的城市布局结构和城市空间形态。整合提升齐山-平天湖资源,挖掘诗文化、戏曲文化、傩艺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打造诗意山水田园城市。
——推进铁路、公路、航空、过江通道和城际轨道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组团间快速通道系统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谋划城市轨道交通。
——依托省级半导体产业集聚基地,推进半导体产业链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安徽省内有特色的封测产业基地。依托池州高新区,打造中高端数控机床设计制造基地和传统产业转型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依托港口、高铁站、机场和长江货运码头及物流园区,建设现代物流集聚区。提升一批大型城市综合体,提高商业服务档次,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和吸引力的主城商圈,谋划布局金融商务会展集聚区。
——培育一批综合竞争力在全省居行业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级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知名企业在池州设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大存量低效闲置用地清理和盘活力度,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逐步迁出或关停“三高一低”企业,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三废处理。
——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积极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扩大生态绿地、湿地面积,划定永久性城市绿带。加快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城区水体循环为主的水生态系统建设。管住城镇污水垃圾,主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达到河水保质、长制久清效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进。所有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按出厂水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和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推进秋浦河、清溪河、白洋河等河流水环境治理,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2.沿江“两化”提升发展片区
沿江“两化”提升发展片区沿长江沿线分布,包括东至县的尧渡镇、大渡口镇、香隅镇、东至经济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东流镇和青阳县的蓉城镇、木镇镇、青阳经济开发区。发展指引如下:
——依托尧渡镇、蓉城镇、大渡口镇三个副中心,加强区域间分工合作,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适度拓展副中心发展空间,提高承载能力、辐射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产城融合发展水平,完善产业集中区服务配套。推动条件成熟的乡镇纳入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
——围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业态拓展,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积极推动材料产业向新材料方向发展、传统机械制造向高端机电装备制造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向绿色、特色食品制造业发展。
——以现有省级开发区为主体,全面清理整顿乡镇工业园区,通过“一区多园”等模式进行整合升级,促进园区由数量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坚持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原则,围绕机电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打造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控制开发强度。在空间上把牢长江干流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着力从源头上堵住污染。有序迁出或关停影响长江生态环境项目。加强沿江区域的环境保护和治理,重点实施水环境保护、岸线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沿线码头和采砂“两禁一清”等治理。加快长江防护林建设,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沿岸绿化,推进山地第一条山脊内、平原堤防背水侧100-150米范围内适宜造林地全部植树造林,堤防背水侧按规定种植防护林。
1.空间分布
包括东至县、青阳县、贵池区的12个镇(乡、街道),国土面积1774.9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86%。
2.基本特征
该区域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种养结构多样,特色发展明显。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
1.功能定位
优质、安全、健康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特色种植和健康养殖基地,富硒农业生产基地。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统筹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区。
2.发展方向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优化种植结构,稳定水稻和油菜种植面积,调整小麦种植面积,做大做强茶叶、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食用菌、中药材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富硒茶、富硒米等富硒农业。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库、堤坝、灌排等农田水利建设,增强旱涝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增肥、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提升水稻机插水平,提高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山区特色机械化。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生产力。扶持壮大茶叶、水产等特色化、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生产+加工+科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以及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
——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延伸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打造一批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示范区。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严格限制城镇发展用地无序扩张,整理农村居民点,提高用地效率。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依托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建设一批农业类特色小镇。坚持一村一品、特色差异、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原则,实施村落建筑风貌改造、景观系统规划、功能结构转型、生态环境整治四大工程,形成池州全域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3.管制原则
——以农为本。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积极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节约集约。切实保护耕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推动农村宅基地集约使用,全面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的节约利用。
——生态发展。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规范畜禽养殖区域,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按照片区发展方向,可将现代农业发展区细分为沿江平原高效农业发展片区和丘陵山地特色农业发展片区,明确各片区功能指引。
1.沿江平原高效农业发展片区
沿江平原高效农业发展片区主要位于沿江平原圩区。包括贵池区的秋江街道,东至县的东流镇、胜利镇和青阳县的丁桥镇、新河镇。发展指引如下:
——严格保护耕地,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优质稻谷、优质油菜、优质棉花、优质特色蔬菜等农作物品种培育和引进。建设一批滨江优质稻、优质油、优质棉生产基地。
——加快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标准园建设,打造水生菜、食用菌等蔬菜产业带。推进水产业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生态化,积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生态休闲观光渔业。大力发展鳜鱼、加州鲈、黄颡鱼、淡水小龙虾、黄鳝、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
——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广城郊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型、现代农业园区科普教育型、生态养生休闲等休闲农业模式,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产品。
——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村级公路网化等乡村道路建设。开展村庄风貌提升,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
——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沿江1千米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沿江5千米范围内划定为限养区,沿江15千米范围内,加强标准化、循环化改造,积极引导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广力度。每年安排20%左右耕地季节休耕。
2.丘陵山地特色农业发展片区
丘陵山地特色农业发展片区包括东至县的龙泉镇、官港镇、泥溪镇、昭潭镇、青山乡和青阳县的杨田镇、乔木乡。发展指引如下:
——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扩大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加快标准化茶叶加工厂、茶叶网络平台、茶叶龙头企业建设,实现茶叶标准化、清洁化、规模化生产。建成全国知名的标准化名优绿茶、祁门红茶生产基地。
——加快农业旅游业融合发展,以万亩茶园、中药材花海和特色庄园为重点,打造一批乡村客栈、乡土小镇、乡村营地、养生庄园、养老庄园、郊野度假基地等乡村度假产品。
——依托高山地形和气候资源,积极发展高山蔬菜、优质高山绿茶、特种花卉等产业。以九华黄精、西山焦枣、七井枣皮、油茶、菊花、食用菌、瓜篓籽为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
——加大对采矿业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矿山综合治理行动,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限令开采企业进行生态恢复;对恢复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由属地县区政府启动矿山关闭工作。
——科学规划茶园、中药材种植园空间布局,修建隔坡梯田、水平阶等水土保持工程,增强水土保持能力。以发展生态农业为抓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1.空间分布
全市共有禁止开发区域74个,其中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5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5个,主要湿地1个,湿地公园3个,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
2.基本特征
该区域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极高,生物多样性丰富,提供的生态产品极度重要,是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维系城乡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的自然、文化遗产传承性和自然、人文景观观赏性,具有重要的防洪调蓄功能。
1.功能定位
承担保障生态安全和文化资源的重要功能,是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保护地,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饮用水水资源安全、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核心区域。
2.分类管制
按照依法管理、强制保护的原则,实施严格的分类管制措施。保持环境质量的自然本底状况,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状况和珍稀物种的自然繁衍,保障未来可持续生存发展空间。
——自然保护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以先核心区后缓冲区、实验区的顺序,逐步转移人口。在不影响保护区保护对象和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规模的人口居住及适度的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农牧业活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居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等法律和规章进行保护。重点保护遗产在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等方面的特殊价值,最大限度维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和严格保护,严格控制人工景观建设,减少人为包装。在严格保护下,适度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景区内的服务设施和建设项目应与景观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开发房地产项目,禁止在核心景区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森林公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园区建设要以不破坏自然景观为准则,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地质量,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禁止在森林公园内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乱采滥伐、毁林开荒以及采石、采砂、采土等行为。不得随意占用森林公园,建设旅游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必须符合森林公园规划。适度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
——主要湿地与湿地公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根据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湿地保护和湿地水体环境治理,加快生态系统修复和生态功能恢复。禁止围(开)垦湿地、改变湿地用途或填埋、占用湿地。严禁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等污染湿地水源活动。严格审批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禁止擅自取土、放牧、烧荒、猎捕、毒杀水鸟及其他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
——地质公园。按照《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和《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要严格保护地质地貌的完整性和稀缺性,遵循“不改变原状、系统保护、特色保护、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保护并重”原则,保持遗迹的历史性、原真性和完整性。在保护的前提下,可适度进行旅游和科学研究活动,允许存在适量科学研究和旅游设施,发挥地质公园的科学教育功能。完善地质公园管理体制,明确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权属,加强对地质遗迹及相关的森林、文物等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在地质公园和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地质公园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重点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能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采砂等活动。
——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严格保证饮用水安全,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除供水管网等必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外,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破坏的开发活动。
1.区域概况
东至县国土面积3250平方千米,2016年末总人口55万人,分别占全市的39.32%和33.87%。张溪镇、洋湖镇、葛公镇、花园乡、木塔乡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尧渡镇、大渡口镇、香隅镇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东流镇、胜利镇、龙泉镇、官港镇、泥溪镇、昭潭镇、青山乡为现代农业发展区。
2.功能定位与主要指标
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全国知名的绿色农产品基地,全省重要现代农业示范区。战略新兴产业基地,智能装备基地,新型化工医药集聚发展基地。华东重要生态休闲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目的地。东至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表3东至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
2016年 |
2020年 |
2025年 |
单位 |
开发强度 |
5.81 |
6.00 |
6.10 |
% |
耕地保有量 |
583.97 |
577.27 |
>577.27 |
平方千米 |
粮食总产量 |
22.75 |
23.5 |
23.5 |
万吨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2432 |
18600 |
27500 |
元 |
森林覆盖率 |
57.4 |
58.3 |
59 |
% |
3.发展与保护重点
——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东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坚守耕地红线,巩固粮食生产。重点发展茶业、菊花、林业、竹业、食用菌、烟叶、瓜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大力发展水禽产业,鼓励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谋划豪猪、野山鸡、蜂业、蛇业等特种养殖。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特色渔业和休闲渔业。培育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生产性基地。
——高水平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建设,加快尧渡-东流一体化,打造尧城区、站前区、滨湖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滨江新城区五大空间板块,实现县城滨江发展。落实产城融合理念,高水平打造尧渡袜业(箱包)小镇、东流菊邑小镇、大渡口绿色食品小镇、大渡口产业新城和香隅现代化工医药新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推动新型工业化转型发展。整合东流、胜利两个市级工业集中区和龙泉、青山等乡镇工业集中区,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以园区为载体,做优做强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重点培育新型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皮革箱包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等传统产业。
——大力推进生态旅游。积极打造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乡村生态旅游目的地,推动生态、旅游、文化等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以湿地科考、湿地体育为主题的北部生态湿地旅游,以尧舜、陶公、匈奴、周氏为主题的中部尧东一体文化体验旅游,以三条岭慢庄、九天仙寓、红旗岭、古徽道为代表的东部生态观光旅游,以尧渡河流域、龙泉河流域茶园、林场、农庄、特色农业为代表的南部乡村休闲旅游四大板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线路沿线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传统旅游向智慧旅游转型。
——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快东至县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沿江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开展升金湖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升金湖水环境整治,实施升金湖流域治理。实施黄湓河、龙泉河、尧渡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推动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建设以舜帝公园为主题的尧东一体化尧渡河沿岸公园、绿道体系,加强对森林生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
1.区域概况
石台县国土面积1414平方千米,2016年末总人口10.83万人,分别占全市的17.11%和6.70%。仁里镇、小河镇、丁香镇、大演乡、仙寓镇、七都镇、横渡镇、矶滩乡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
2.规划定位与主要指标
水土保持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县。中国生态硒都,全国养生养老产业特色基地和国家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和中国天然氧吧。石台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表4石台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
2016年 |
2020年 |
2025年 |
单位 |
开发强度 |
2.24 |
2.29 |
<2.35 |
% |
生态用地比重 |
88.87 |
>88.87 |
>88.87 |
% |
旅游总收入 |
52.7 |
80 |
160 |
亿元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759 |
13000 |
20000 |
元 |
森林覆盖率 |
84.6 |
84.7 |
84.8 |
% |
森林蓄积量 |
615 |
710 |
750 |
万立方米 |
主要地表水体水质 |
II-III类 |
II类 |
II类 |
/ |
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
94.8 |
99.4 |
99.5 |
% |
3.发展与保护重点
——实施秋浦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黄湓河、秋浦河、清溪河三大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连山、杉山省级森林公园、蓬莱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溶洞群省级地质公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控制水土流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培育旅游业首位产业。加强旅游整体品牌建设,突出高山、生态、负氧、富硒特色,强化石台县“山水家园,生态胜地,休闲天堂、养生福地”的旅游形象。建设牯牛降、秋浦河、仙寓山、醉山野、七井山等一批精品景区,打造牯牛降自然生态之旅、仙寓山硒主题养生之旅、秋浦河湿地生态文化休闲之旅、“醉山野”原生态文化休闲之旅等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全县旅游服务设施一体化。
——做大做强富硒产业。充分利用石台富硒的自然资源优势,坚持以富硒种植业、养殖业为基础,以富硒加工业为支撑,以富硒转化技术为手段,构建生态硒产业体系。巩固硒茶、硒米开发成果,拓展硒果、硒油、硒菜、硒饮品、硒功能性健康食品等产品开发。围绕“富硒”品牌,积极发展健康养老、绿色食品、中医药等产业,形成产业链完整的健康产业体系,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中药材养生基地。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以牯牛降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要载体和平台,大力发展富硒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林业。加快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打造一批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实现特色农业与生态旅游的有机结合。
——建设特色旅游山城。进一步完善“一河、二山、三环、四区”的主城区格局,建设“小城大美”的特色旅游山城。推进旧城改造,加快新区建设,统筹推进城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挥城镇集聚效应,结合生态移民和扶贫搬迁工作,吸纳农民进城进镇,提高城镇人口集聚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着力推进精准脱贫。把产业扶贫作为根本决策,重点实施特色农业、光伏产业和旅游产业脱贫。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实施“雨露计划”,全力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开展土地、房屋、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合作等经营模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
——完善“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抓好中建材集团与石台县对口帮扶契机,依托东至县和石台县现有的“飞地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动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户建设,着力形成有池州特色的市域内“飞地经济”模式,助力石台县稳定持久脱贫。
1.区域概况
青阳县(不含九华山风景区)国土面积1130.7平方千米,2016年末总人口27.6万人,分别占全市的13.46%和17.00%。庙前镇、朱备镇、杜村乡、陵阳镇、酉华镇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蓉城镇、木镇镇和青阳经济开发区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新河镇、丁桥镇、杨田镇、乔木乡为现代农业发展区。
2.规划定位与主要指标
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国禅修养生目的地、休闲养生度假地。机电装备和非金属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特色休闲农业示范区。青阳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表5青阳县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
2016年 |
2020年 |
2025年 |
单位 |
开发强度* |
8.30 |
8.75 |
8.80 |
% |
生态用地比重* |
65.52 |
>65.52 |
>65.52 |
% |
旅游总收入 |
140.2 |
180 |
290 |
亿元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3056 |
20000 |
29000 |
元 |
森林覆盖率 |
57.1 |
57.5 |
58 |
% |
森林蓄积量 |
432 |
500 |
550 |
万立方米 |
主要地表水体水质 |
II-III类 |
II类 |
II类 |
/ |
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占比 |
79.7 |
95 |
>95 |
% |
*含九华山风景区
3.发展与保护重点
——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实施青通河、七星河、东河流域环境整治和水环境优化工程。加强东山水库、石湖水库、华阳水库及杨冲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实施富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以青通河、九华河等为主要控制对象,分区建设护养林以降低水土流失。加强酉华、陵阳、蓉城、丁桥、杨田等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控。
——坚持旅游立县战略。推进青阳县和九华山联动发展、错位发展,坚持“礼佛在九华,修身在青阳”的发展定位,整合旅游资源,打造“大九华无障碍旅游区”。重点实施九华山东北部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加快九子岩、莲峰云海、清源山、龙泉圣境、佛缘谷漂流等重点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与文化、农业、体育、商贸和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礼佛观光、禅境修身、佛国田园等佛文化旅游内涵,建设“醉美杜村”、“富贵陵阳”等一批非遗文化体验区。积极培育旅游休闲、康体运动、健康养老和乡村生活体验等,打造一批“医养健”特色小镇。
——加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县经济开发区“东进南扩”工程,整合丁桥、木镇、新河等乡镇工业集中区,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做大做强机电装备首位产业,建成机电装备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优化提升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重点培育九华黄精、九华佛茶、皖南土鸡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依托青阳电子商务产业园、童埠新区物流产业园、商务服务平台、大宗商品集散地、新型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农村商贸中心等载体,重点发展商务楼宇经济、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物联网产业、商贸服务业等产业。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立足“保护环九华山一片,开发国省道沿线”发展思路,形成“三镇一区”组团发展格局。围绕青阳县开发区,健全周边区域配套生活服务设施,打造辐射周边乡镇的产城融合示范区。积极创建数字化城市、海绵城市、人文城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高标准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九华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支持九华黄精、九华佛茶、黄石溪茶叶、皖南土鸡等特色农业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的优质黄精、茶叶和特色畜禽等农产品品牌。推进蚕桑、中药材、花卉苗木、蔬果等“一村一品”建设。拓展农业功能,积极开发农业采摘、农艺展示、农事体验、生态渔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等休闲农业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
1.区域概况
贵池区国土面积2505平方千米,2016年末总人口67.15万人,分别占全市的30.31和41.35%。杏花村街道、马衙街道、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梅村镇、棠溪镇、梅街镇、牌楼镇、唐田镇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清溪街道、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江口街道、梅龙街道、清风街道、涓桥镇、牛头山镇、殷汇镇、乌沙镇、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秋江街道为现代农业发展区。
2.规划定位与主要指标
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全市新型城镇化主战场,全市政治、文化、教育中心。皖江创新强区,皖南旅游集散中心。国际生态休闲度假区。国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贵池区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表6贵池区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
2016年 |
2020年 |
2025年 |
单位 |
开发强度* |
9.51 |
11.51 |
11.80 |
% |
亿元生产总值建设用地* |
1.08 |
0.73 |
0.51 |
平方千米 |
地区生产总值 |
251.59 |
400 |
580 |
亿元 |
财政收入 |
26.72 |
40 |
60 |
亿元 |
常住人口* |
61.5 |
65 |
70 |
万人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2.6 |
60 |
73 |
% |
森林覆盖率* |
48.9 |
50 |
51 |
% |
*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3.发展重点
——优化城市格局。优化城市规划区“一主两翼”,中心城区“滨江环湖、组团布局”,主城区“东湖西村、北港南站”空间布局。高起点科学规划,大力开展综合路网、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新城区居民消费、休闲娱乐、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服务功能,实现生产区、服务区、居住区、消费区以及与周边镇街互联互通,加速产城融合发展。
——加快打造皖江地区产业承接创新示范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以池州高新区为载体,推动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产业、冶金工业技术升级、工艺更新,推进建材产业整合重组,支持纺纱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改造提升船舶修造业,着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齐石线矿产品开采及精深加工产业带建设,推动矿产品加工由粗放开采、初级加工向科学开采、精深加工转型,促进金属和非金属矿产业科学发展。
——大力发展旅游业。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构建“一城五带四板块”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重点打造池州旅游城、湖山风情带、秋浦画廊带、清溪游踪带、长江游憩带、仙境风景带、环城诗酒文化体验板块、环湖田园农耕休闲板块、溶洞峡谷仙境风光板块、诗河古道民俗经典板块。构建以“文化休闲体验、乡村休闲旅居、山水养生度假、研学休闲旅行”为主的品牌化特色产品结构,推动国际文化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为路径,推动金融业、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依托天堂湖新区、高铁站点、池州长江大桥、沿江重要港区和交通枢纽等载体和区位优势,加快天堂湖现代服务业新城、站前区现代物流园、天堂湖大健康养生城、青年创业园、新区商业综合体、前江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重点发展商贸服务、文化娱乐、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高端化发展。
——推动农业现代化。重点推动池州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核心区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牛头山镇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先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或产品,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着力打造优质粮油、畜禽、水产、蔬菜、茶叶、焦枣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休闲旅游业。
——建成全市游客集散中心。科学合理规划全区交通体系,提升对外交通联系,完善区域内部交通网络。构建直通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景区旅游道路。构建绿道、徒步道、观光轨道、干线公路、水上航线、通用航空等旅游交通体系。加强旅游交通综合服务、安全救助中心建设。建成市级游客综合服务中心。
——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加强长江沿线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推进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升金湖、平天湖、十八索湿地保护工程。加大饮用水源防护力度,强化四岭、马衙、滴水岩、八一、西山等主要水源地源头生态保护。实施贵池齐石线沿线及318国道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1.区域概况
九华山风景区国土面积65.3平方千米,2016年末总人口1.8万人,分别占全市的0.79%和1.11%。九华镇、九华乡均为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
2.规划定位
禁止开发区域。池州生态经济发展核心区。世界佛教文化观光胜地。
3.发展与保护重点
——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管控措施进行管控,重点保护风景区生态和文化遗产。
——建成池州旅游核心区。促进文化、禅修、健康、养老、体育、民宿等与旅游深度融合,变单一旅游产品为复合型旅游产品。重点发展佛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和农业观光旅游,开发瑜伽、养生、体育等新兴业态,建设九华山庙会、佛教音乐国家级非遗项目平台,挖掘“九华民歌”省级非遗价值。积极举办佛茶文化节、地藏文化节。加快九华街区整治和九华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山上山下旅游功能平衡互换,扩大景区环境容量和游客接待能力。
——适度发展生态农业。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适度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物”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特色村。重点发展茶产业,在九华乡、九华镇宜茶山区建设高效生态有机茶园,打响九华佛茶品牌。
1.区域概况
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国家级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市辖园区规划面积近232平方千米。均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
2.规划定位
全市工业发展主引擎和主战场。皖江地区产业承接创新示范区,具有全国竞争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全省一流的半导体产业集聚基地和全国有特色的封测产业基地。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3.发展与保护重点
——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开发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满足入园工业企业排污需要。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全力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工程建设,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节能降耗,倡导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土地二次开发,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开发区内生态用地保护。
——江南产业集中区。将招大引强作为第一要务,重点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产业,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建成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
——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首位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物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有色、发电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建设省级半导体产业发展基地,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园区加快发展。
积极争取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主体功能区的各项政策。根据池州实际和政策空间,着力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制定适合池州全市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做好中央与地方转移支付机制的统一协调改革。根据各县区财政保障能力,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各县区统筹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域,重点保障基本支出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补偿政策支持。全面推进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积极参与省内沿江五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落实安徽省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补偿办法。推进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资源开发使用评估机制。因地制宜探索灵活多样的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和横向援助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
——优化调整政府投资方向。政府投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区域功能定位要求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重点支持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保护区基本设施维护和生态移民等。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重点支持城市功能、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区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田水利和节水农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建设。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和必要的旅游基础设施外,禁止开发区域严格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调整投资方向。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引导其进入工业园区建设、现代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及现代农业发展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大健康、全域旅游、农业现代化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社会事业、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
——创新投资模式。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及政府投资领域项目。拓宽农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渠道。对投资农业的项目,适当体现利益倾斜,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编制《池州市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挥引导作用,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内,将能发挥生态优势,环境友好型的大健康、旅游、特色生态农业等产业列为鼓励类,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农业等产业列为禁止类。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内,将附加值高、知识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列为鼓励类,将环境影响较大、土地利用效率低、资源消耗多、产能过剩的产业列为限制类,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列为禁止类。在现代农业发展区将对环境影响较小,与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契合度高的现代农业产业、大健康产业、农业产业化和生态旅游等项目列为鼓励类,将对资源环境和农业生产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非农产业,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农产品加工、旅游业和畜禽养殖业列为限制类,将对水资源、土壤资源等生态环境有较大污染和消耗的产业为禁止类。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提出产业准入要求和管控措施。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占地、耗能、耗水、资源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工艺装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编制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必须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重大制造业项目原则上布局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
——建立市场退出与淘汰机制。对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现有产业,通过设备折旧补贴、设备贷款担保、迁移补贴、土地置换、“飞地经济”等手段,引导产业跨区域转移。
——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挖潜盘活存量。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强化土地用途管理,引导工业进园区集聚,优先安排创新能力和带动能力强、易于形成产业链的项目用地。
——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村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加大生态用地比重,根据区域资源禀赋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和生态产业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住用地。严格限制传统工业用地,严守城乡建设用地,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禁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和位置。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管控。继续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政策,分类安排用地计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落实投资强度和税收标准,规范用地行为。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各项政策。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支持增粮增收,落实并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对农民种粮补贴工作。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国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和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方案,落实国家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
——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放开落户限制。把吸纳农村人口和外地人口进入城市居住和就业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挂钩,降低迁入人口居住和就业成本。吸引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实现本地化,并引导区域内人口均衡分布。
——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禁止开发区域。实施严格的落户制度,因地制宜引导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重点在生态红线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实施生态移民和避险搬迁。鼓励人口到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就业定居。建立生态移民基金,有序稳妥实施生态移民,降低区内人口密度。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口、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建立统一的人口信息发布制度。
——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结合环境容量,提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新建项目和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覆盖范围。
——在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通过治理、限制或关闭污染物排放企业等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状况达标。
——在禁止开发区域。进一步优化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关闭或迁出所有污染物排放企业。对实行关、停、并、转的企业,市、县财政可按照行业划分的企业规模进行适当补助。
——严格环境准入标准。根据各区主体功能因地制宜对各类开发活动的实施严格管控。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要按照国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禁止开发区域要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从严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现代农业发展区要按照保护和恢复地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的要求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明确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从严管控产业规模、区位、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水平。各区域不符合环境准入的项目需限期整改或退出。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追责和激励奖惩机制。
——制定差别化的环境管控措施。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开发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化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防治。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及禁止开发区域在开发利用特色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配套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红线区域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作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重要内容。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市县空间规划,注重开发强度管控,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类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空间规划为基础,对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
——生态空间。包括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草地、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荒地等。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生态空间内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进行管理。生态空间内的现有建设用地,应根据生态保护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有序退出。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法对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稳定。全市生态空间5931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2248平方千米、石台县1263平方千米、青阳县794平方千米(含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1263平方千米(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居民生活空间。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农业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农业空间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业空间。农业空间内的现有各类建设用地,应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逐步有序退出。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合理促进中心村集聚发展,控制自然村庄的无序蔓延和扩展。全市农业空间2009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872平方千米、石台县141平方千米、青阳县342平方千米(含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654平方千米(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基础设施空间等。城镇空间的范围、面积和管控要求,应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明确为强制性规定。鼓励城镇空间外现有城市、镇和建设用地有序腾退,逐步进入城镇空间;除区域线性设施以外,在城镇空间外部,原则上不再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全市城镇空间425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130平方千米、石台县10平方千米、青阳县60平方千米(含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225平方千米(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现有保护区域,应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2812.84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1035.73平方千米、石台县875.17平方千米、青阳县228.94平方千米(含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673平方千米(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以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1109.53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476.2平方千米,石台县37.93平方千米,青阳县214.2平方千米(含九华山风景区),贵池区381.2平方千米(含江南集中区和市开发区)。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为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张和建设用地无序蔓延,推动城镇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允许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面积和管控要求,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明确为强制性规定。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细化和调整,但不得改变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和形态。到2030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控制在285.1平方千米,其中东至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31.50平方千米、石台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7.00平方千米、青阳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26.85平方千米,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219.75平方千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根据主体功能分区,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建立手段完备、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切实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市人民政府加强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和规划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制定全市发展战略。市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落实规划要求,明确任务责任,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划的落实情况,指导县(市、区)制定落实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在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主体功能区中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纠正偏差,对规划进行修编;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管控、监管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的投资和产业政策,配合市委组织部建立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结合本规划要求,落实分主体功能区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并把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励惩戒干部的重要依据。负责主体功能区域人才政策选择研究。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政策。落实有关主体功能区的工业政策,配合省探索建立节能量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政政策,研究实施主体功能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土地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区开发强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域土地投资强度指引。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落实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环境政策;牵头研究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方案。协调、监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重要水体等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管控、监管和评价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按照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
——市农业委员会。落实农产品生产保护政策;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农业政策。
——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生态补偿的调水量测算和评估。
——市商务局(市粮食局)。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商业发展政策,分类指导商业布局和商务设施建设。
——市城乡规划局。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各地按照本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监测各地城镇化水平数据;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划,根据需要组织编制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
此外,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功能区域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和政策导向,制定落实方案,切实组织规划实施。遵循国家、本省和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各项要求,完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土地管理、人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制度。合理把握开发时序,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有序发展。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和完成县级政府分解的各相关任务,接受上级政府对本乡镇(街道)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体执行和落实各项相关政策。
一、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7处)
自然保护区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 (市、区) |
主要保护对象 |
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34.02(涉及池州市部分) |
石台县 |
森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 |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334.00 |
贵池区、东至县 |
白鹳等珍稀鸟类及湿地生态系统 |
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8.8(涉及池州市部分) |
贵池区 |
白鱀豚、江豚等水生生物 |
安徽贵池区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138.55 |
贵池区 |
森林生态及珍稀动植物 |
安徽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36.52 |
贵池区 |
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水鸟资源 |
安徽青阳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5.4 |
青阳县 |
森林生态及珍稀动植物 |
紫石塔县级自然保护区 |
县级 |
66.67 |
东至县 |
森林生态及珍稀动植物 |
二、自然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
自然文化遗产名称 |
级别 |
遗产种类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榉根关古徽道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113 |
石台县 |
太平山房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117 |
青阳县 |
九华山祗园寺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24 |
青阳县 |
九华山化城寺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138 |
青阳县 |
九华山月身殿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068 |
青阳县 |
济阳曹氏宗祠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768 |
青阳县 |
上章李氏宗祠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089 |
青阳县 |
九华山百岁宫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1043 |
青阳县 |
齐山摩崖石刻 |
国家级 |
文保单位 |
0.0003 |
贵池区 |
百牙山塔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18 |
贵池区 |
清溪塔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25 |
贵池区 |
杏花村井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1 |
贵池区 |
东门古石桥(兴济桥)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6 |
贵池区 |
万罗山摩崖石刻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4 |
贵池区 |
七星墩遗址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224 |
贵池区 |
章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 |
贵池区 |
姚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592 |
贵池区 |
杜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6619 |
贵池区 |
石门高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96 |
贵池区 |
太和章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5418 |
贵池区 |
东流双塔(秀峰塔、天然塔)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083 |
东至县 |
枣林湾遗址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748 |
东至县 |
周馥墓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5 |
东至县 |
金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07 |
东至县 |
许世英故居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43 |
东至县 |
华龙洞遗址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1 |
东至县 |
梅山石刻群(普门岭石刻、聚宝石刻)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15 |
东至县 |
徽州古道西线(东至段)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3 |
东至县 |
周馥接官厅及周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299 |
东至县 |
陶公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299 |
东至县 |
汪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 |
石台县 |
崇德堂戏台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36 |
石台县 |
严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324 |
石台县 |
沟汀遗址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225 |
石台县 |
西溪胡氏后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562 |
石台县 |
宁氏宗祠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33736 |
青阳县 |
汪珊墓石刻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2 |
青阳县 |
程九万墓石刻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7 |
青阳县 |
净信寺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08908 |
青阳县 |
净居寺塔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02 |
青阳县 |
甘露寺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2384 |
九华山景区 |
慧居寺菩萨、罗汉塑像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26 |
九华山景区 |
柯乔门坊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0255 |
九华山景区 |
刘冲崖刻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015 |
九华山景区 |
天台摩崖石刻群 |
省保 |
文保单位 |
0.02 |
九华山景区 |
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5处)
风景名胜区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 |
国家级 |
120.00 |
贵池区、青阳县 |
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
国家级级 |
40.60 |
贵池区 |
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29.3 |
石台县 |
秋浦仙境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58.63 |
贵池区 |
东至大历山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26 |
东至县 |
四、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5处)
森林公园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九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143.33 |
九华山风景区 |
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17.33 |
东至县 |
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9.80 |
石台县 |
九华天池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1.08 |
贵池区 |
杉山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4.35 |
石台县 |
五、重要湿地(1处)
湿地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升金湖湿地 |
国际级 |
334 |
贵池区、东至县 |
六、湿地公园(3处)
湿地公园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石台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18.50 |
石台县 |
池州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29.01 |
贵池区 |
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 |
省级 |
24.82 |
贵池区 |
七、地质公园(2处)
地质公园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安徽池州九华山国家地质公园 |
国家级 |
120.00 |
青阳县 |
石台溶洞群省级地质公园 |
省级 |
50.00 |
石台县 |
八、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处)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称 |
级别 |
面积 (平方千米) |
所属县(市、区) |
秋浦河特有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国家级 |
15.89 |
贵池区 |
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国家级 |
3.57 |
东至县 |
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处)
饮用水源地名称 |
水源类型 |
范围 |
所属县(区) |
长江(市区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
水域:王家厥至秋浦河口 陆域:王家厥至秋浦河口段长江大堤南侧纵深200米范围的陆域 |
贵池区 |
秋浦河 |
河流型 |
水域:东方红水电站掘珠大坝至秋浦河大桥 陆域:东方红水电站掘珠大坝至秋浦河大桥河流两侧纵深200米范围的陆域 |
石台县 |
牛桥水库 |
湖库型 |
水域:正常水位线以内全部水域,及流入水库河流的入口上溯3000米的河道水域 陆域: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的陆域以及流入水库的河流的入口以上300米两侧纵深200米的陆域 |
青阳县 |
尧渡河 长江(东至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河流型 |
水域:自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 陆域:自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河流两侧纵深200米的陆域 |
东至县 |
其他各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略) |
图1 行政区划图
图2 地形地貌图
图3 土地用途现状图
图4 开发区分布图
图5 生态产业发展格局图
图6 生态安全格局图
图7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格局图
图8 池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图
图9 主体功能区区划图
图10 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分布图
图11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区分布图
图12 现代农业发展区分布图
图13 禁止开发区域示意图
主办单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热线电话:0566-28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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