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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111-0004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9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9 08:26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拟定初稿,进行相关合法性审查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建立市本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库,规范专家评审程序和费用支付,以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评审的合理合规性。

五、主要任务

1.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和评审专家定义;

2.明确入库评审专家条件要求;

3.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库;

4.规范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程序;

5.明确专家费用构成和来源;

6.严格相关纪律规定。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1. 建立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库;

2. 明确专家评审费用由财政部门列入当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列支。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每年度将专家评审劳务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2.信息保障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库每两年更新一次。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实时关注上级政策法规文件,及时更新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制度。

 

  解读机关: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咨询电话:0566-281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