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9407743/202109-00046 | 组配分类: | 年度本部门财政决算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池办秘[2019]30号文件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设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验。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管线规划管理。组织市辖各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加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规划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七)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
2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
3 |
池州市土地收储中心 |
4 |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第二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27.3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727.3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40.29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相应的用于土地收储方面的支出比2019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62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9.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9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97万元,占65.1%;项目支出1290.27万元,占34.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29.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62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76.71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即市土地收储中心用于土地收储方面的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1.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5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用于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增加;二是用于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及有关专题研究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万元,占0.2%;教育(类)支出435.02万元,占1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64万元,占6.4%;卫生健康(类)支出38.26万元,占1.2%;城乡社区(类)支出954.59万元,占3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040.82万元,占33.8%;住房保障(类)支出128.03万元,占4.1%;其他(类)支出283.08万元,占9.2%。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0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年中追加职工死亡抚恤金;三是追加滨江区域生态修复规划暨重点区域详细规划项目经费;四是年中追加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及有关专题研究项目资金;五是追加土地整治管理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295.4万元,占74.5%;项目支出786.29万元,占25.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将用于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人员工资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调整到本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2.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3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死亡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1.77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减少。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将市土地收储中心人员工资由“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调整到本科目。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39万元,支出决算为5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滨江区域生态修复规划暨重点区域详细规划项目资金;二是经济科目调整,将用于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支出和权籍调查等项目支出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调整到本科目。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经济科目调整,将部分用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提升、档案数字化扫描等方面的支出调整到本科目。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2.11万元,支出决算为53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为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人员经费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9.39万元,支出决算为26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
8、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及有关专题研究项目经费支出;二是追加土地整治管理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0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8.01万元,本年支出548.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济科目调整,将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以奖代补、池州市标定地价评估服务等项目的资金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调整到本科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将用于土地收储、土地出让与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工作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调整到本科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5万元,比2019年减少6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差旅等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139.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5.1%。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清晰、明了,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较合理,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139.8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1)项目总体完成良好,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计科学、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规范,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将国家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项目,利用地灾预警及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调查和全面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动态,科学施策,全年完成避让搬迁118户,工程治理除险项目7处,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通过实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项目,全年共完成宗地落宗259项,房屋落宗1484项,虚拟楼盘外业调查及内业建库514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本部门未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市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无相关内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皖政[2012]84号)、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池政[2013]24号)及省财政厅、国土厅联合发文(皖国土资[2015]47号)要求,对地质灾害险情严重且难以治理、需组织群众搬迁避让地区,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实施搬迁避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治理。市政府对通过验收的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给予补助,因此我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
该项目绩效评价是依据相关绩效评价规定及文件精神,通过单位自评的方式对项目的立项、资金下达、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群众因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及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的防灾减灾能力。阶段性目标:完成1-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50户受灾群众搬迁避让资金问题。
预算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及搬迁避让市级补助。根据《关于请求对池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进行验收的请示》(池自然资规函[2020]294号),全市2020年度共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118户,拨付各县区2020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以奖代补”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共100万,其中:东至县84万元,贵池区15万元,平天湖风景区1万。截止到2020年12月底,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项目绩效评价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查阅项目批复及相关政策等文件,听取项目实施单位的情况介绍,查看账簿、会计凭证及原始账证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了解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及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情况等。经评价,地质灾害搬迁与工程治理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评价表明,项目运行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资金安排合理,使用规范,全年完成避让搬迁118户,工程治理项目7处,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根据多年气象降雨特征,确定重点防范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严冬强降雪期间亦须高度防范;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予常年监测 ;二是严格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预警预报;三是积极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动态,科学施策,积极防治;四是落实责任,对1069户切坡建房隐患点及3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缓慢。预算资金下达后,因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一般在11-12月集中验收,所以预算资金在年底拨付,影响预算执行率。
2、预估任务量与实际差异较大。由于计划搬迁项目及工程治理项目数量为预计,受当年灾情影响,实际完成避让搬迁118户,补助标准为1万元/户,市级预算100万元,其余18万元避让搬迁补助费用由我局自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市级未进行配套补助。
主办单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热线电话:0566-28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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