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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9407743/202108-00040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25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25 15:11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敬阳委员:

您提出的从五个方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建议,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改革进展情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2020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数据资源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拟定《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于2020721日正式颁布。

利用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于202011月正式启动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业务系统试运行。要求实施网上申报,并联审批。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和《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要求,20216月发布《建立“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名录库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测绘单位或联合体进入我市“多测合一”测绘市场。经审查,7家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进入“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并在我局网站完成公示,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

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数据资源管理局、林业局,按照测量基准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整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结合各审批事项及各部门职能事项需求,明确“多测合一”统一技术标准、测绘作业与审批时限、测绘成果样本格式,并将房产测量、人防测量、绿地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专项测绘的标准纳入技术规程。制定《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完成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工作,于89日发布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具体措施的落地为推进改革取得了进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由于改革时间短,完成的“多测合一”项目暂时没有,功能性尚未完全发挥,改革整体成效尚未完全突显。主要体现在:

因政策宣传、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原因,和平台制约因素的影响,目前还未能做到从工程建设项目初始阶段就实现一站式委托、统一测绘;利用已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作为“多测合一”信息平台,难以实现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信息和审批成果数据互联互通。

目前我市三县一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虽已部署,但未有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大“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各部门、各业务审批阶段的协调落实工作,把握好改革的舆论导向,为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制定“多测合一”工作流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立项用地选址、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及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三个阶段,对测绘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合并,优化工作流程。

建设“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平台由“网上办事大厅”、“行业管理系统”和“成果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信息平台与已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实现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信息和审批成果数据互联互通。

实行“多测合一”监督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机制,督促测绘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汇交测绘成果,按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按标监管”定期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对违法违规从事测绘活动或测绘项目不合格的,及时做出处理。

大力推进各县、区“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调度,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县一区的“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承办人:张翼   联系电话:180566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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