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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厂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及危困企业主要成因分析
2020年,全市工业经济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增幅好于预期。新增规上企业82户,超年度目标任务2户,累计规模企业总户数545户;1-12月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比全省高2.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1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7位,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增长6.7%,高于全省平均7.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5位;1-12月份,工业用电量增长11.7%,增幅居全省第4位;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9.3%,比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1.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全市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17648户,其中私营企业5370户、个体工商户12217户。
目前我市的危困企业多数为濒临倒闭的中小企业(小僵尸),其中部分企业经营一段时间,由于资金问题无法维持;部分企业厂房一直未搭建完成,导致工程烂尾。“僵尸”企业的存在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的要求,主要采取“三个一批”(兼并重组盘活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依法重整收储一批)推动“僵尸”企业出清。2020年完成僵尸企业处置24家,共盘活土地1050亩、厂房15万余平米。
二、我市存量土地处置情况及未处置主要成因分析
2020年,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加强“三类”土地处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池政办〔2020〕16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按照属地管理范围,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三类”土地处置工作。全市上下围绕年度处置率目标,开展专项处置行动,采取“月调度,月通报”,落实动态管理。全年全市共处置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4509.36亩,闲置土地43宗2776.67亩,低效用地53宗6081.37亩。2021年,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全市“三类”土地进行了全新摸底。今年上半年,全市处置存量用地2502亩。
目前,我市批而未供土地未处置到位的主要原因是,招商项目落空、征地补偿不到位达不到“净地”要求等;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未处置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涉法涉诉、协商收回的价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
三、下一步主要处置做法
(一)建立有效“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关闭“僵尸企业”。一是完善和落实破产法的措施,强化破产机制,让企业通过破产方式退出;二是完善劳动合同法、担保法等,建立与当前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从源头上治理金融扭曲;三是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必要时可函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要制定以外部性要求为主的各类行业和企业标准,包括技术、环保、安全、能效、质量标准等,尤其是环保、能效、安全这三个外部性效应明显的标准应成为依规淘汰落后和“僵尸”的主要手段。
(二)制定“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方案,力争“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困难成因、发展潜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了“僵尸企业”识别标准;同时根据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数量等信息建立全市“僵尸企业”数据库,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力争做到“一业一策”、“一企一策”。鼓励非国有企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僵尸企业”的重组。强化市场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主导作用,尽量减少行政性干预,特别是避免“拉郎配”式的兼并重组。要扎实推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下大力招引强企重组整合关闭停产企业。
(三)扎实开展“三类”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自“三类”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处置低效用地62宗,面积6875亩。针对未处置到位的低效用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是由政府协议收回或者核减用地面积部分收回重新出让;二是符合转让条件的,鼓励企业进行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新上项目,腾笼换鸟;三是对产出效率差、集约程度低的土地可采取签订协议限期追加投资继续开发、合作开发;四是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通过提高容积率、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等方式,提升用地效益。
承办人:汪震 联系电话:18155678010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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