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25 15:03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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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曼君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几点思考”(第12号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居民点整理关乎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用地效率,是促进农村土地有序、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
一、强化规划引领,不断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
(一)村庄布点规划
早在2012年,省住建厅便出台了《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2〕191号)。根据该导则及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区相继完成了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较好的引导了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乡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促进了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进行了整合。
(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2017年,为指导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水平,我市各县区又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开展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细化了各县区乡村用地控制要求,对现状居民点进行了详细分类并提出了不同的用地方案。相比现状自由散乱、不够集约的乡村建设用地,调整后的方案,用地供给重点更加明确,对乡村地区发展的支撑更强,实现了乡村发展格局的优化。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党的十九大也明确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结合党中央文件精神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稳步开展“三线划定”和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科学划分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合理界定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最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美丽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好愿景。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全域村庄用地布局。通过农用地整理、生态修复,整合优化耕地、园林、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布局,以“三调”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边界为基础,通过拆旧复垦、城乡增减挂等建设用地整理手段,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布局。
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将严格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在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进行用地布局优化、细化,明确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村庄各项具体用地图斑地块。
二、坚持分类施策,以点带面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自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实施以来,我市坚持高规格推进、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已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304个,成功打造了94个村美、业兴、人和的省级示范村和重点村,2016年青阳县被列为全省14个美丽乡村建设整县试点县之一,贵池区、石台县、东至县、青阳县先后获得“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称号。2020年度57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目前总体建设进度84.7%,其中少数美丽乡村已建设完成,其余目前正处于工程扫尾绿化阶段。
三、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村庄土地优化利用路径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7号)要求,我市按照“有政府推动、有整治潜力、有整治需求、有群众基础”的原则,积极推进该项工作。通过科学谋划,精心准备,经过逐级审核上报和公示,自然资源部已批复同意我市东至县洋湖镇奠龙村、贵池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和民生村等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四、当前村庄规划相关工作进展
一是科学划分了408个集聚提升类村庄,8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83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2个其他类村庄;会同市发改、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印发了《池州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区已开展121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17个市级试点、27个县级试点。二是2021年度申请的86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目前正处于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五清一改”和群众宣传工作,为接下来的建设工作打好环境和群众基础。三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贵池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村庄规划、和乡镇空间规划已完成初稿,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东至县已形成奠龙村村庄规划初稿,确定了基本农田调整、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的具体指标和来源,编制完成了奠龙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完成立项。四是地方立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市人大已确定年内出台《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和管理条例》。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督促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于年内完成市、县级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初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抓手,继续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