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金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013009192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4-2013号,013009193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2-2013号,013009194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1-2013号,013009195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3-2013号证书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金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013009192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4-2013号,013009193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2-2013号,013009194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1-2013号,013009195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8893-2013号证书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