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6-019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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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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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4836-2014号、01181469B |
司兰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03GB11003F00110102 |
贵池区百牙西路拆迁安置区学府雅筑花园11幢102、102二层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702执2939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702执2939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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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2022)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255号 |
安徽浦汇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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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