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要求,现将青阳县花园吴石灰石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6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钱 兵
联系方式:0566-2819108
附件:1.青阳县花园吴石灰石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主要参数表
3.承诺书
2026年2月5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