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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040号

信息来源: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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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4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730号

肖振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1702018008GB00007F30110108

贵池区青阳路以东胜利路以北城北花园C区11幢108

依据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5)皖1722执23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1722执238号。

 

2

(2023)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903号

安徽石台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

341702018008GB00007F30110108

贵池区青阳路以东胜利路以北城北花园C区11幢108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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