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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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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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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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平路以南、宠物产业园以东地块  | 
 双平路南侧  | 
 40064  | 
 二类工业用地  | 
 不小于1.6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980  | 
 980  | 
 10  | 
 3403425BA0078  | 
| 
 凤凰大道以南、安芯电子以西地块  | 
 凤凰大道南侧  | 
 31012  | 
 二类工业用地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765  | 
 765  | 
 10  | 
 3403425BA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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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大道以北、刘家路以西地块  | 
 刘家路西侧  | 
 5757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不大于0.3  | 
 按审定的方案  | 
 按审定的方案  | 
 50  | 
 182  | 
 182  | 
 5  | 
 3403425BA008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6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6日,到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5年11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8时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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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 名称  | 
 标准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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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 
 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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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平路以南、宠物产业园以东地块  | 
 不小于1.6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6  |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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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大道以南、安芯电子以西地块  | 
 不小于1.4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8  |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工业用地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123351
联 系 人:蒋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平天湖支行
帐 号:12060601040002562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