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供后监管,近日,东至县自然资源知规划局积极推行项目用地情况交底告知制度,探索在在项目用地供应后,第一时间将项目用地位置、面积、红线、开发利用要求等用地方案书面告知执法监察机构、属地乡镇(管委会)、基层自然资源站所和用地使用单位。
执法监察机构、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站所对照项目用地方案严格核查,并加强对乡镇(管委会)、村级巡查工作的指导协同,认真落实发现、制止、报告、处置、移交、登记等全过程闭环管理措施,实现协同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做到对超红线范围、擅自改变用途、未按时开竣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制度推进以来,共对4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和5宗临时用地项目开展用地方案交底,形成共抓共管、相互融合、闭环管理的供后监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