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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四进”开展
第3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 作者:政策法规科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5-06-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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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是第35个全国“土地日”。连日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法治进党校。6月19日,市局分管领导应邀到贵池区委党校为参训的11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授课,详细解读“三区三线”管控相关政策。着力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用地管地的法治观念和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理清思路、指明方向。

法治进机关。6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聚焦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融合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开展政策解读及相关案例分析;围绕今年以来土地管理领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进行复盘剖析,旨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履职担当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法治进镇村。6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联合贵池区局、东至县局在贵池区乌沙镇和东至县洋湖镇洋湖村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讲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严禁”、土地征收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政策法规知识。在东至县洋湖镇洋湖村进行传统宣传的同时,还创新宣传形式,邀请民间艺术表演团制作表演主题鲜明的《节约集约用地》等文艺节目,将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与戏曲文化相融合,寓教于乐,增强宣传实效。

法治进企业。联合贵池区局到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皖加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和安全生产等宣传。重点就新《矿产资源法》关于强化采矿权人的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和采矿用地的新要求,大力推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将绿色矿山建设上升为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活动期间,市局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户外电子屏等平台,连续播发“土地日”宣传海报、视频等,丰富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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