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的零星分散的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积极探索推进乡村点状供地,对项目用地实施精准报批和供应。
全力保障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坚持规划引领,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将已经确定具体位置的点状供地项目纳入规划,尚未确定位置的,采取“规划留白”,依法保障用地空间需求。同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乡村发展倾斜,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保障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项目等点状用地需求。近年来,东至县共对44个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用地755.08亩,保障项目及时落地,服务乡村发展。
积极服务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兴办企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建设用地自办企业或以土地入股联营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办企业。土地供应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采取灵活供地方式,合理确定不同地块面积、用途,搭配或组合为一宗地整体供应。2023年以来,采取集体土地入股方式对7个乡村产业项目办理了用地手续,涉及11个村20个地块,集体土地入股面积455.54亩,入股金额2729.73万元,不仅保障了产业项目用地,也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积极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自《东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办法》(东宅改组〔2022〕2号)印发以来,共组织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5宗,面积19.21亩,获取出让价款152.3万元。通过入市开发,不仅拓宽了用地保障渠道,而且“唤醒”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实现了“企业+农户”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