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业经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研究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现就使用专项债拟收回收购存量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用途 |
拟收回收购面积(公顷)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清溪河以东、东至路以北地块 |
住宅 |
6.2586 |
27692.4284 |
2 |
高新区殷汇大道以西、康庄大道以北地块 |
住宅 |
5.3756 |
15741.0442 |
3 |
集中区黄河路以南秦岭路以东A23-1地块 |
住宅 |
10.7126 |
11065.2584 |
4 |
集中区黄河路以南秦岭路以东A23-2地块 |
住宅 |
10.2516 |
10518.7614 |
5 |
沿江路以南、东湖北路以西地块 |
住宅 |
6.9769 |
37961.0350 |
6 |
殷汇大道与康庄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住宅 |
6.207323 |
18176.5304 |
合计 |
47.115643 |
121155.0578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613室
联系人:夏先生、汪女士
咨询电话:0566-2819126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