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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阅读次数:1092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5-02-1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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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是原原本本学习领会把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干部职工跟进学,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组织深入学习,切实领会把握全会精神精髓要义、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二是通过“三个结合”深化认识。将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改革部署相结合,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着力做到认识改革全面深化、谋划改革整体系统、推动改革持续有力。三是坚持从严从紧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坚持挺纪在前,以“以案为鉴 遵纪守法”等警示教育为抓手,抓紧抓实党纪教育。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彭冬莉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辅导,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行,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认真落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作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促进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业务中,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法治建设重要制度的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均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推深做实“一码通办”。深化新建项目“一码关联”应用,在建设用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不动产测绘、不动产登记等环节进行赋码,确保不动产宗地代码贯通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交易登记全流程,串联宗地单元管理全生命周期。

2.推动由“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蝶变。打造市县一体化平台,推动跨县区抵押等事项市域通办,逐步完善统一相关事项表单、业务规则,实现市域内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异地互办无障碍、全市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市域通办”、不动产登记异地线下互办。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7×24小时不打烊”全天候服务,实现长三角区域身份证、营业执照等38类登记信息跨区域共享应用,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零材料办理。

3.建设池州市矿业权电子化交易平台。推动矿业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4月30日,石台县金旺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池州市矿业权电子化交易平台以1550万元竞得安徽省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标志着我市矿业权交易项目由线下纸质交易步入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时代。

4.提升服务质效。建立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周转池”及用地要素全流程保障服务工作机制,对各类计划指标实施精准调度,推动招大引强和项目建设提速提效,确保重点项目获得高效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重点调度项目及列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中的交通水利能源类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从摸底项目用地需求、做好政策交底、建立会商机制、分片包干服务等方面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现场办公,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除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依法决策。落实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规定流程,努力提升自然资源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采挖砂石土资源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送审稿)》、《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狮山观音山整合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方案》等1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2件行政处罚案件及46个批次用地报批事项均安程序开展了合法性审查。

2.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将政策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同步进行,对部分条款涉嫌限制竞争的《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重点就测绘资质检查和测绘市场管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调查监测和生态修复等技术单位选聘以及其它各类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没有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和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切实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是否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相符,是否与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相适应,是否与国家、省市惠民便民新政策相衔接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逐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汇总整理形成《现行有效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清单》,并动态更新。

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围绕“以案释法”开展普法结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普法集市”、“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进行普法宣讲,强化企业和群众的依法用地法律意识。二是围绕营商环境开展普法。紧盯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及政策需求,宣讲解读自然资源最新政策。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注重征求企业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工业用地分割转让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召集了11家企业代表参会研讨会商,征求意见建议。邀请发改、水利、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等15家单位和企业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然资源涉企政策宣讲解读视频会,让企业及时了解最新自然资源领域政策规定。三是围绕职能定位开展普法。梳理矿产资源、生态修复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成册,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相关部门推送。联合东至县局在张溪镇大舞台举办“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专场文艺演出。邀请东至县民间艺术团精心编排制作《保护基本农田是职责》等以黄梅歌为表现形式的特色文艺节目,将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贯穿其中。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公示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省安排部署,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以及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统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共评查14份行政执法案卷,其中2份行政处罚案卷,12份行政许可案卷。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内部会商反馈,并将《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全局转发,要求规范证据收集和卷宗制作,着力从源头上对执法行为予以规范。

2.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要素保障 推进池州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100余人参训。培训内容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及执法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帮助基层和各部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政策法规,厘清政策边界,有力推动依法行政。

3.序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对全市测绘市场相关事项进行抽查。开展自然资源行政事项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各县()局办理的临时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项行政事项,对办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重视以案促改工作。对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要求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改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首信首访主体责任,信访接待不缺位、不空岗,及时解决信访人诉求。加强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时期维稳,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有力推动重复信访、信访积案治理工作,全面办结化解重点信访件。持续开展涉自然资源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占地、土地权属纠纷、土地确权登记等方面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实施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和部门联动。持续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对接联动,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着力加强调解会商,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如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我局告知》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案,我局先后五次对接市司法局,阐述观点,强化沟通,最终在司法局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了复议申请。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从案件信息共享、行政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方面对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高效衔接进行了明确。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暨“以案释法促提升”庭审旁听活动。对米兰阳光大厦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二审案件组织了相关业务科室10余人参加旁听。局主要负责人在庭审中直面案件争议焦点“出声出彩”,以身作则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今年以来,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

3.健全完善“民声呼应”工作机制。结合“五免之城”建设,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实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优、转、提”专项行动和市委“池”久满意面对面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明确了 10 个方面 26 项具体任务,从明确群众、企业、人才、基层诉求牵头部门、办理流程和时限、办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化“四个服务”工作。全系统对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民声呼应交办、政务督查交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及提级办理等问题进行定期梳理分析研判,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对接沟通、协调联动。今年以来我局12345热线316件,提级办件65件,均及时规范办理,依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根据“全省一单”要求动态调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源头规范。梳理最新我局权责清单共174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4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14项。公共服务清单2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事项12项,规范事项5项,并及时在局网站公示公开。

2.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自然资源行政工作信息。按照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适时对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等主要内容,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与代表委员互动。举办主题为“走近自然资源和规划,感受便捷、保护资源”的“机关开放日”暨“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参加观摩体验和座谈交流,加强对我局规范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决策、立法、制定政策、合同协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有效发挥“智库”保障作用。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有力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保障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水平还不够强。整体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仍需要不断的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还没形成,履职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履职的败诉风险依然存在。

(二)专职法治人员配备还比较弱。当前,自然资源领域工作面宽广,政策法规体系庞大,现实问题量大复杂,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的推进和深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化解的任务仍然很重,自然资源领域业务能力突出法治工作人员较少,专职法治人员的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加。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收集,加强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基本法律法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学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使全系统干部既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又熟练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二)抓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三)抓强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查及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更加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在作出重大决策或执法决定前务必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好法律专业人员能力。

(四)抓牢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抓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职,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压实,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抓细政策法规宣传推送。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和规划法规宣传解读、宣讲培训、咨询服务,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提升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更快直达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好落地见效。

(六)抓深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争取案件量下降。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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