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01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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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015853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4263-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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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良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55005GB11008F00780505 |
站前区池州碧桂园天湖盛景78幢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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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0202执恢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0202执恢88号 |
2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982号 |
芜湖金财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