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池州市秀山熔剂用石灰岩矿生产勘探实施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 兵
电 话:0566-2819125
邮 箱:6525455@qq.com
附件:《安徽省池州市秀山熔剂用石灰岩矿生产勘探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