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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周鑫 因保管不善,将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3207-2013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