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毕彩霞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21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彩霞
2024年10月25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毕彩霞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21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彩霞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