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矿业权监督和管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四化”制度,保障东至县矿山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一是制度化监管。制定《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检查制度(试行)》等制度,从矿山基本情况、重点风险研判、隐患复查和责任人员分工等方面做实做细检查制度,切实提高执法精准性。
二是常态化巡查。每月由矿管股牵头,常态化开展全县矿山巡查工作,确保非绿色矿山一律停产,绿色矿山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各项措施,推动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是多样化监测。聘请321地质队按季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同时要求达标绿色矿山监控设备全部接入在线监测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矿山生产作业面、加工区和车辆冲洗处的全面监控,实现越界越层开采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