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17022024YG0049496号),用地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农贸市场提升工程。因用地单位申请撤销此证,经审查,我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撤销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417022024YG0049496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2日